广东省2026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东省2026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6683
项目编号:0692-2631Z2112926
项目名称:广东省2026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众移动通信基站1):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基站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2(公众移动通信基站2):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基站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3(公众移动通信基站3):
合同包预算金额: 5,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基站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4(公众移动通信终端1):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终端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5(公众移动通信终端2):
合同包预算金额: 5,1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5-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终端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6(公众移动通信终端3):
合同包预算金额: 5,6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6-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终端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7(公众移动通信终端4):
合同包预算金额: 6,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7-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终端4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8(公众移动通信终端5):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8-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公众移动通信终端5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9(无线局域网设备1):
合同包预算金额: 2,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9-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无线局域网设备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10(无线局域网设备2):
合同包预算金额: 3,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0-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无线局域网设备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11(无线局域网设备3):
合同包预算金额: 4,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无线局域网设备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12(无线局域网设备4):
合同包预算金额: 5,1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2-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无线局域网设备4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13(无线局域网设备5):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3-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无线局域网设备5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14(无线局域网设备6):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6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4-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无线局域网设备6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6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15(融合类设备1):
合同包预算金额: 2,3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5-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融合类设备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16(融合类设备2):
合同包预算金额: 4,7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6-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融合类设备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17(融合类设备3):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6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7-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融合类设备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6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8-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型号核准证后监督检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公众移动通信基站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公众移动通信基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3(公众移动通信基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4(公众移动通信终端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5(公众移动通信终端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6(公众移动通信终端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7(公众移动通信终端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8(公众移动通信终端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9(无线局域网设备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0(无线局域网设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1(无线局域网设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2(无线局域网设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3(无线局域网设备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4(无线局域网设备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5(融合类设备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6(融合类设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7(融合类设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众移动通信基站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公众移动通信基站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3(公众移动通信基站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4(公众移动通信终端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5(公众移动通信终端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6(公众移动通信终端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7(公众移动通信终端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8(公众移动通信终端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9(无线局域网设备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0(无线局域网设备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1(无线局域网设备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2(无线局域网设备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3(无线局域网设备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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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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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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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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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符合型号核准本采购包中各类设备所对应的检测能力相关标准的实质性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1)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年第 102 号)中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基本要求,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说明函(格式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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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够独立承担型号核准测试工作,不可为相关代理商。为确保型号核准检测质量,供应商检测资质不可共享或转让,应确保在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周期内保持稳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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