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无废园区”建设示范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FL2601A06N04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GDFL2601A06N044
二、项目名称:湛江市“无废园区”建设示范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湛江市“无废园区”建设示范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020-29119657 | 1,16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湛江市“无废园区”建设示范项目):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湛江市“无废园区”建设示范项目 | 湛江市“无法园区”建设示范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 | 标的提供的时间:2026年11月底之前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时间为完成以下工作后十个工作日内:①重点打造至少6家企业开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工作; ②重点打造至少1个固体废物收贮运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打造典型行业至少3个“无废工厂”无废细胞建设;开展宣传不少于2场; ③打造完成1个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技术升级改造建设,编制完成《湛江市无废园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初稿)和《湛江市无废园区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路径研究报告》(初稿)。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时间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交预期成果且全部成果通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验收评审,提交最终成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1. 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2.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请款书; (3)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4)成果材料。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1期:通过专家评审及管理部门验收,同时符合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风险责任:(1)中标人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人力、财力、技术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人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中标人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密 要求: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 保密 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 保密 的有关规定。 质量要求:中标人应自觉接受湛江市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质控要求,应重新开展及整改相关工作。同时,中标人应对项目质量负首要责任。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质控要求,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及培训方案,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措施。 违约责任:1.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或项目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拒收及验收,采购人同意成交中标人予以整改,整改期间不予延期,验收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或逾期30天仍不能提交项目成果并完成验收的,均视同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3.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4.上述损失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 2026年11月底前 | 1期.通过专家评审及管理部门验收,符合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2.除招标文件另外要求外,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景清(采购人代表)、张冠群、孙媛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湛江市“无废园区”建设示范项目 | 1.75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湛江市“无废园区”建设示范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通过 | 通过 | 35.67 | 40.00 | 13.41 | 89.08 | 1 | 1 |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34.33 | 33.00 | 13.38 | 80.71 | 2 | 2 |
| 广州市亿点环保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00 | 11.00 | 15.00 | 59.00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 0759-3383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1001号
联系方式: 0759-3380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 0759-3380227-806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6d33c2b8-29d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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