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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CD2026-0014)结果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采购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标,预算2.22万元。

中标公告广东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04-10 09:0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投标截止2026-04-10 09: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190万元
中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中标金额2.22万元
项目编号CD2026-001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龙溪大道273号
项目联系人梁晋哲黄碧妃
联系电话020-28866436、28866163、2886641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D2026-0014

二、项目名称:2026-2027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6-2027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55号,157号,159号13楼折扣: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6-2027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速递服务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服务期为1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按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明邦祥、史宁、杨伟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s://www.gzggzy.cn/jtgg/1066003.jhtml)(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2026-2027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2.2200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6-2027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通过通过100.00%100.00%1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法院受理案件的各类裁判文书及诉讼文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必须由邮政企业专营。根据国家邮政局下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明确审判机关基于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等公务活动而制作且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属于国家机关公文,我院法院专递项目属于国家机关公文递送的服务类项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州市分公司为国家邮政企业,是唯一指定负责广州市的邮政通信生产组织、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邮政企业。目前广州市只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开通了法院专递服务。鉴于以上原因,符合本项目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州市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4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龙溪大道273号

联系方式: 83006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 020-28866436、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晋哲黄碧妃

电话: 020-28866436、28866163、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10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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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采购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标,预算2.22万元。

关键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标,服务期为1年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2b896bc8-6c5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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