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麓湖景区风景名胜区服务(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Y-ZC-2026-0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白云山麓湖景区风景名胜区服务(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采购合同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12 09:30:00,更正为:2026-06-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12 09:30:00,更正为:2026-06-16 09:30:00。
(一)采购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服务要求 ” “子项1: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日常绿化养护服务”“(三)服务质量及要求”中“2.绿化养护工作要求:(2)绿化用水”:
原文:麓湖景区大部分区域可抽用湖水淋绿化,抽水所需设备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部分区域可用自来水淋绿化,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果超出自来水用水指标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部分区域无水源需使用洒水车。
更正为:麓湖景区用自来水浇灌绿化,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果超出自来水用水指标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部分区域无水源需使用洒水车。
(二)采购文件 “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五条服务要求”“子项1: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日常绿化养护服务”“(三)服务质量及要求”中“2.绿化养护工作要求:(2)绿化用水”:
原文:麓湖景区大部分区域可抽用湖水淋绿化,抽水所需设备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部分区域可用自来水淋绿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超出自来水用水指标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部分区域无水源需使用洒水车。
更正为:麓湖景区用自来水浇灌绿化,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果超出自来水用水指标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费;部分区域无水源需使用洒水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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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11号
联系方式: 020-83591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楼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
联系方式: 020-87576487、020-85265503/gz_nanyue@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方工
电话: 020-87576487、020-85265503/gz_nanyue@163.com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9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6ea4f713-b4e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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