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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0809-26411ZJG303005101)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公告广东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05-07 09:3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投标截止2026-05-07 09:3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3000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26411ZJG303005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一)因云平台格式要求,无法准确体现本国产品的政策要求,因此,对本国产品相关内容发起澄清更正。更正内容(二)、更正内容(三)、更正内容(四)为需求调整及表述优化。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

1 、本项目两个采购包采购标的,包含的货物均为 “中药配方颗粒”,因此,供应商如符合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需要填写“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时,在 “产品名称 1 ”中,仅需要填写“我司针对本项目所有可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即可(产品名称 2 及之后的不需要填写)。“产品名称 1 ”对应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 “本国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填写。

2 、如果供应商选择提供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请注意亦需提供 “ 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 ”。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填写该承诺函。

3 、只有当所提供的 “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和 “ 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 ” 的内容均符合政府采购 “本国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方可给予该供应商关于“本国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

4 、在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评标”中的“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 1 和采购包 2 均增加:

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
2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 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 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内容(二):

招标文件的 “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七、投标样品要求(适用于所有采购包)”中,将样品清单中的“胆南星”删除。

同时,招标文件采购包 1 和采购包 2 ,在“第四章评标 ”的“ 3. 详细评审 ” 的评审因素 “样品”,均将“胆南星”删除。

更正内容(三):

招标文件采购包 1 和采购包 2 , “第四章评标 ”的“ 3. 详细评审 ” 的评审因素 “同类项目业绩 ” 的评审标准,均修改为:

根据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承接的中药配方颗粒的同类供应服务的业绩进行评审:

每 1 个业绩得 2 分,满分 10 分。

备注:

1. 需要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关键页(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盖章页等页面);

2. 合同或者协议内应当明确包含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委托配制(加工)医院制剂(颗粒剂)的业绩不属于同类业绩,不可得分;

3. 与同一客户单位签订了多份的按 1 份计算。

4. 不按要求提供合同或协议的不得分。

更正内容(四):

招标文件采购包 1 和采购包 2 , “第二章采购需求 ”的“ ★ 3.1. 人员要求 ” 的分别修改为:

采购包 1 :供应商须配备至少 7 名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本项目相关业务(其中至少 4 名具备中药师或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供人员的资格证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属于依法不需要缴交社保的,则提供人员依法不需要缴交社保的证明 / 说明及在供应商单位任职的劳动合同),承诺函格式自拟,或使用格式模板的格式 2 。如供应商未能在限期内完整提供有效且符合人数要求、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视为虚假响应,中标无效。采购人有权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选择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采购。如有虚假响应情形,供应商须承担因虚假响应导致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保留追讨因供应商虚假响应导致的直接损失的权利。)

采购包 2 :供应商须配备至少 4 名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本项目相关业务(其中至少 2 名具备中药师或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供人员的资格证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属于依法不需要缴交社保的,则提供人员依法不需要缴交社保的证明 / 说明及在供应商单位任职的劳动合同),承诺函格式自拟,或使用格式模板的格式 2 。如供应商未能在限期内完整提供有效且符合人数要求、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视为虚假响应,中标无效。采购人有权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选择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采购。如有虚假响应情形,供应商须承担因虚假响应导致的法律责任,且采购人保留追讨因供应商虚假响应导致的直接损失的权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号

联系方式: 0759-3279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 020-83172166-834/864/863 邮箱:hlzb03@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韵、杨立敏、陈昊俊、常逸明、郑名洪、黄茜怡、罗坚

电话: 020-83172166-834/864/863 邮箱:hlzb03@163.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5442056a-a2d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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