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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公告广东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05-08 09:3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投标截止2026-05-08 09:3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68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GZ26XZ01C0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4-13,更正为:2026-04-2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4 09:30:00,更正为:2026-05-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24 09:30:00,更正为:2026-05-08 09:30:00。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1.主要商务要求”中“ 其他 ” :

原文现文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680000.00 元,其中 140675 元是上级下拨的试剂专项资金。 (二), ★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人如果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的条款,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 (三),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中标供应商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以转包、挂靠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分包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五), ★中标供应商发生机构改革或者合并、分立等情况,不能以原单位名义履行合同的,拟继续履约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以书面方式报告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审查并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履约。 (六),本项目需求中未作细化详尽的地方,采购人将在服务项目开始前制定具体的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应遵守执行;当政策法规发生调整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更,采购人可以调整有关工作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七),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期满后,且采购人在未完成下一年度采购工作前,协助采购人继续开展快检服务 30 天(快检任务要求按采购人工作方案执行),开展服务的金额不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所需的成本及一切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八),报价要求:本项目按包组满足的最少完成数量报出固定总价 ( 包干价 ) ,并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须承担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车辆、快检设备设施购置、维修和计量检定、快检试剂、快检耗材、样品等费用,以及一切可见或不可见之车辆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保养、维修、燃油费、车辆设备折旧费、设备的维护费和清洁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最终计算的金额超出采购人预算金额,多出部分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各招标人须对服务)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一) ★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人如果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的条款,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 ( 二 )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中标供应商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三 )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以转包、挂靠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分包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 四 ) ★中标供应商发生机构改革或者合并、分立等情况,不能以原单位名义履行合同的,拟继续履约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以书面方式报告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审查并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履约。 ( 五 )本项目需求中未作细化详尽的地方,采购人将在服务项目开始前制定具体的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应遵守执行;当政策法规发生调整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更,采购人可以调整有关工作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 六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期满后,且采购人在未完成下一年度采购工作前,协助采购人继续开展快检服务 30 天(快检任务要求按采购人工作方案执行),开展服务的金额不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所需的成本及一切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 七 )报价要求:本项目按包组满足的最少完成数量报出固定总价 ( 包干价 ) ,并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须承担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车辆、快检设备设施购置、维修和计量检定、快检试剂、快检耗材、样品等费用,以及一切可见或不可见之车辆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保养、维修、燃油费、车辆设备折旧费、设备的维护费和清洁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最终计算的金额超出采购人预算金额,多出部分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各招标人须对服务)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的各采购包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更正为下表:

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签字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有效,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2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名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3报价要求①投标报价确定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②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
4带 “★”条款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 ★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5服务承接单位类型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6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7其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大道南915号穗和大厦7-16楼

联系方式: 020-8900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 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张工

电话: 020-83526065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cf3924b5-6d1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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