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MLX2026ZFCGFW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中“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更正。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中“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
更正前内容:
|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8.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 配送车辆情况 进行评审:投标人 自有或租赁的配送 冷藏 /冷链/冷冻车辆 ,每提供一辆得 1分,最高得8分。 注:( 1)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购车发票及车辆登记证,以及车辆的彩色照片(正面、侧面)(需显示车牌号及冷藏设备);对应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2)配送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及购车发票、租赁发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登记证,以及车辆的彩色照片(正面、侧面)(需显示车牌号及冷藏设备);对应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更正后内容:
|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8.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 配送车辆情况 进行评审:投标人 自有或租赁的配送 冷藏 /冷链/冷冻车辆 ,每提供一辆得 1分,最高得8分。 注:( 1)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及车辆的彩色照片(正面、侧面)(需显示车牌号及冷藏设备);对应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2)配送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购车发票、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租赁发票、车辆登记证及车辆的彩色照片(正面、侧面)(需显示车牌号及冷藏设备);对应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评委认为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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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县教育局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文化路9号
联系方式: 0752-779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第10楼A区
联系方式: 0752-7879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话: 0752-7879972
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1e6bf250-584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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