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集中采购部分)(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YZW-CG2026-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项目(集中采购部分)(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部分变更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更正如下:
原内容:
| 付款方式 | 1 期:支付比例 30%, 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 2 期:支付比例 50%, 设备在采购人指定时间点到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 0% ; 3 期:支付比例 10%, 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初验后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 4 期:支付比例 10%, 项目完成试运行一个月并通过终验后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 1 )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 )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逾期金额×(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 天)”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3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更正为:
| 付款方式 | 1 期:支付比例 30%, 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 2 期:支付比例 50%, 设备在采购人指定时间点到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 3 期:支付比例 10%, 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并完成初验后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 4 期:支付比例 10%, 项目完成试运行一个月并通过终验后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 1 )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 )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逾期金额×(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 天)”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3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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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英德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英德市光明路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 0763-2222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三楼A区(评审区)
联系方式: 0763-3780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 0763-3780126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06月18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573e65cf-24d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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