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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核心区域(北区、中区、南区)和生态园片区协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广东省环保绿化截止 2026-07-14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投标截止2026-07-14 09:3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7379.25万元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松山湖核心区域(北区、中区、南区)和生态园片区协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6-00354

项目名称:松山湖核心区域(北区、中区、南区)和生态园片区协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792,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松山湖核心区域(北区、中区、南区)协管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6,54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松山湖核心区域(北区、中区、南区)协管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46,545,000.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具体路段或区域的服务期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2.合同签订时不具备交接条件(原合同未到期)的业务根据原合同到期情况以及采购人实际管理需要,后续具备交接条件后再纳入本项目实施范围,服务费从该业务纳入本项目实施范围之日开始计算。

采购包2(生态园片区协管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7,247,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服务生态园片区协管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7,247,500.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具体路段或区域的服务期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2.合同签订时不具备交接条件(原合同未到期)的业务根据原合同到期情况以及采购人实际管理需要,后续具备交接条件后再纳入本项目实施范围,服务费从该业务纳入本项目实施范围之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参照投标函格式或自拟格式)提供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松山湖核心区域(北区、中区、南区)协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7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28%以上)。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生态园片区协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70%以上面向小微企业(即合同金额的28%以上)。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的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松山湖核心区域(北区、中区、南区)协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3)供应商须具备由公安机关颁发且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在东莞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在本市备案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未在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并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生态园片区协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3)供应商须具备由公安机关颁发且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在东莞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在本市备案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未在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并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18日至 2026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

6.开标(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创新科技园9栋

联系方式: 0769-22898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3A层08室

联系方式: 0769-2332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景辉

电话: 0769-23328188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8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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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ec242c6b-a14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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