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招标,预算652万元,2026-11-16截止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00-NTSC-G2026-0003
项目名称: 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
预算金额: 6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总价最高限价652万元,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项目需求,投标报价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45天内供货到位,货到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无。
4.对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国强路11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351008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苏采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外联谊大厦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1825136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话:18251369818
内容提要
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招标,预算652万元,2026-11-16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652万元
- 2026-11-16截止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免收投标保证金
- 不见面远程开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4/003004002/20261023/a217e802346a43e69ad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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