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医院2026年窗帘、床帘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中山市中医院窗帘、床帘采购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删除部分污物去除率检测要求,一般条款由57条调整为55条,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至2026-05-26 09: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226033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2026年窗帘、床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调整采购活动相关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5-08,更正为:2026-05-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21 09:30:00,更正为:2026-05-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21 09:30:00,更正为:2026-05-26 09:30:00。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 8页“19、污物去除率(%):甲醛≥50,笨≥50,甲苯≥55,TVOC≥55 (提供完整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具备 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出具检测报告机构的截图); ”。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 10页“18、污物去除率:甲醛≥50%,笨≥50%,甲苯≥55%,TVOC≥55%(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页或技术白皮书相关页或产品彩页相关页或实物图片或检测报告相关页等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原招标文件第 28页“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 一般条款响应情况 (8.0分) | 根据投标文件对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二、技术参数”的一般条款(非“★”、非“▲”号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每条条款最小一级序号均以一项计算):一般条款共57条,评审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优于或完全响应的一般条款数量/一般条款总数量*8=一般条款响应情况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注: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更正为:
| 一般条款响应情况 (8.0分) | 根据投标文件对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二、技术参数”的一般条款(非“★”、非“▲”号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每条条款最小一级序号均以一项计算):一般条款共 55 条,评审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优于或完全响应的一般条款数量 /一般条款总数量*8=一般条款响应情况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注: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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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中医院
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
联系方式: 0760-89989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联系方式: 0760-88808187、88811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0760-88808187、8881160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6年05月08日
内容提要
中山市中医院窗帘、床帘采购项目发布更正公告,删除部分污物去除率检测要求,一般条款由57条调整为55条,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至2026-05-26 09:30。
关键信息
- 投标截止及开标延至2026-05-26 09:3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延至2026-05-12
- 删除甲醛、苯、TVOC等污物去除率检测要求
- 技术评分一般条款由57条调整为55条
- 须按更正后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226e3132-fab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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