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尾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和校园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CY2026--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角尾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和校园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二、须知前附表“18其他”新增:其他要求,一、异常低价审查。 1.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报价 <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 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 的,即投标报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 。 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或报价范围) 45% 的,即投标报价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或报价范围)× 45% 。 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云平台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云平台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 ( 成交 ) 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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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闻县角尾乡中心小学
地址:徐闻县角尾乡郑黄村东侧
联系方式: 07594580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昌业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1号御景华府3幢1层08号商铺
联系方式: 333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昌业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电话: 15812346739
昌业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8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b135a473-a1d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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