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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示范区2024年、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16万元,2026年11月5日截止。

招标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11-05 14: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投标截止2026-11-05 14:00
开标时间2026-11-05 14:00: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
代理机构安康致诚远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预算16万元
项目编号ZCYJ-202601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止
采购人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大楼
项目联系人寇工
联系电话1511485749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2024年、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5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J-2026018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4年、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4年、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服务恒口示范区2024年、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编制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6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止完成全部编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4年、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4年、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领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大楼

联系方式: 18700529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康致诚远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联系方式: 15114857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寇工

电话: 15114857491

安康致诚远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内容提要

恒口示范区2024-202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16万元,2026年11月5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16万元
  • 2026年11月5日截止
  • 面向中小企业
  •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财务状况良好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4/001001004001/20261023/8a69c026a14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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