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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配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同步录音录像配套设备,预算23万元,竞争性谈判。获取文件时间2026-10-26至10-28,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11-02 14:30,地点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

招标公告陕西省农业农村截止 2026-11-02 14: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投标截止2026-11-02 14:30
开标时间2026-11-02 14:30:0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安康市
采购人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3万元
项目编号TCZB-AK-2026-02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20天
采购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岭南路
项目联系人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9151006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同步录音录像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AK-2026-021

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配套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3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摄录一体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1(批)详见采购文件23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配套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配套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存1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 谈判 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并加盖公章。(备注委托人电话及邮箱)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长岭南路

联系方式: 0915-3438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

联系方式: 19991510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9991510067

陕西安康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内容提要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同步录音录像配套设备,预算23万元,竞争性谈判。获取文件时间2026-10-26至10-28,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11-02 14:30,地点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商铺4-03。

关键信息

  • 预算金额23万元,最高限价23万元
  • 响应文件截止2026-11-02 14:30
  • 获取文件时间2026-10-26至10-28
  •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登记证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 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提供近6个月完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4/001001004001/20261023/8a69c70ba14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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