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机动车遥感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6-04A-2026-D-F-E107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机动车遥感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开标时间及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22 09:30:00,更正为:2026-07-2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22 09:30:00,更正为:2026-07-24 09:30:00。
| 更正位置 | 原文 | 更正后 |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自合同签订之日,且采购人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2026年11月30日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3期:支付比例20%,2027年6月30日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4期:支付比例20%,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经采购人组织完成验收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1期: 支付比例 45 % ,自合同签订之日,且采购人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45 % ; 2期: 支付比例 20 % ,2026年11月30日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20 % 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3期: 支付比例 15 % ,2027年6月30日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15 % 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4期: 支付比例 20% ,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经采购人组织完成验收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20% 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七、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 | 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元整,分 4期支付。 第 1期为(预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第 2期为(进度款):2026年11月30日后,乙方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2026年9月至2026年11月),经甲方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第 3期为(进度款):2027年6月30日后,乙方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2026年12月至2026年6月),经甲方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即大写:()元整(¥()元); 第 4期为(尾款):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经甲方组织完成验收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即大写:()元整(¥()元)。 | 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元整,分 4期支付。 第 1期为(预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日内,支付 项目总金额的 45 % 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第 2期为(进度款):2026年11月30日后,乙方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2026年9月至2026年11月),经甲方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项目总金额的 20 % 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第 3期为(进度款):2027年6月30日后,乙方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2026年12月至2026年6月),经甲方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项目总金额的 15 % 即大写:()元整(¥()元); 第 4期为(尾款):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经甲方组织完成验收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项目总金额的 20% 即大写:()元整(¥()元)。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 0760-88878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幢6楼
联系方式: 0760-8811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菲、李涛、许锐焜、纪玩波、张焕、冯锦彬、刘榕、赵天白、陈晓婷、梁令凝、冯琳舒
电话: 0760-88113889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8247a8e3-356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