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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26-GC-15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86.0994万元,2026年11月3日截止。

招标公告天津市环保绿化截止 2026-11-03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投标截止2026-11-03 09:30
开标时间2026-11-03 09:30:00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天津百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86.1万元
项目编号BJZB-2026-GC-157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天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一年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3号楼
项目联系人王塵、赵璞、张曦元、石晶、李亚
联系电话022-22105788

公告正文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26-GC-157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4602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B-2026-GC-1570 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0994万元 最高限价:86.099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86.099486.0994餐饮服务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食堂就餐总人数130人,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到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至17:00,下午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4602

方式: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4602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4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3号楼

联系方式:23358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百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4602

联系方式:022-22105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塵、赵璞、张曦元、石晶、李亚

电 话:022-2210578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百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内容提要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新兴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86.0994万元,2026年11月3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86.0994万元
  • 2026年11月3日截止
  • 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
  • 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良好商业信誉声明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zwfwb.tj.gov.cn/p54/1788320.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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