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阳镇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Ⅱ期招标公告
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水阳镇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Ⅱ期工程,涉及9个村7130亩,分两个标段,合同估算价27519553.85元,工期各120日历天,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10-21 09:00,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正文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水阳镇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Ⅱ期;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无为市、宣城市宣州区2024年度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皖农渔函〔2026〕358号;
1.4 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人民政府;
1.5 资金来源:政府性;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水阳镇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Ⅱ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XZQ-GC-GK-2026047;
2.3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XZQ-GC-GK-2026047001 ( 一标段 ) 、 XZQ-GC-GK-202604700 2(二标段) ;
2.5 建设地点:宣州区水阳镇;
2.6 合同估算价:27519553.85 元(一标段:12716797.48元,二标段:14802756.37元);
2.7 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水阳镇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Ⅱ期位于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境内,本次项目涉及9个村7130亩,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吴村村(含管家村)、徐村村(Ⅱ期)、沙湾村、朝阳村共4个村;二标段为新珠村(Ⅱ期)、中联村(Ⅱ期)、惠丰村、凤联村(Ⅱ期)、乾兴村(Ⅱ期)共5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Ⅰ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挖一般土方、边坡修整、挖淤泥回填、预制钢筋混凝土水泥桩(间距300)、打圆木桩(密排)、打圆木桩(间距250)、池埂填筑、抛石挤淤、路床(槽)碾压检验、山皮石垫层、碎石土路肩、土路肩、土工膜护坡、太阳能增氧机、生态浮床、拦网、塑料管铺设、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电力线路改造等;
Ⅱ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挖一般土方、边坡修整、挖淤泥回填、预制钢筋混凝土水泥桩(间距300)、打圆木桩(密排)、打圆木桩(间距250)、池埂填筑、抛石挤淤、路床(槽)碾压检验、山皮石垫层、碎石土路肩、土路肩、土工膜护坡、防逃板、块石抛填挡土墙基础、浆砌块料、混凝土压顶、太阳能增氧机、生态浮床、拦网、围挡、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电力线路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一标段:12716797.48元(含暂列金额80万元);二标段:14802756.37元(含暂列金额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主要权利、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3.1项要求;
3.7 其他要求:无。
3.8 是否采用承诺及公示制:是,
应满足下列要求: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文件设定的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为最低资质的施工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同步公示《投标人资格条件承诺清单》表格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是:宣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通用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7 .2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水阳大道
联 系 人: 王主任
电 话: 18056320345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 8幢4号
项目负责人: 汪秦跃洋
电 话: 0563-2615076、 17681032083
10.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宣城市梅园路 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9楼
电 话: 0563-3019570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11.2 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王主任
联系电话: 18056320345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汪秦跃洋
联系电话: 0563-2615076、 17681032083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新系统工程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2.2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12.3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
12.3.1投标人需通过“标证通”APP申领移动CA证书,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服务热线:400-998-0000
12.3.2未申领移动CA证书且已办理介质CA(安徽CA、南京翔晟)的投标人,可凭介质CA主锁在有效期内免费新增一个移动CA证书(有效期和介质CA主锁一致),免费办理服务热线: 0551-63491661。
内容提要
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标水阳镇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Ⅱ期工程,涉及9个村7130亩,分两个标段,合同估算价27519553.85元,工期各120日历天,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10-21 09:00,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键信息
- 合同估算价27519553.85元,分两个标段
- 投标截止及开标:2026-10-21 09:00
- 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免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及安全考核B证
原始公告:https://ggzy.ah.gov.cn/jsgc/newDetail?guid=aa5a08be-1aa9-496f-92d5-e4a429a147c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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