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学办公网络出口带宽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1156FG141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学办公网络出口带宽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6-05-20,更正为:2026-06-05。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5-27,更正为:2026-06-0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10 09:30:00,更正为:2026-06-2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10 09:30:00,更正为:2026-06-22 09:30:00。
原采购文件“ 3. 详细评审”的第 25 页至第 27 页“技术部分”的整体打分内容
更正为:
| 1 | 总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总体技术方案(包括①现状分析;②互联网出口专线接入方案;③互联网测试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1. 总体技术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 2. 总体技术方案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 其他情况的,得0分。 |
| 2 | 业务持续性的解决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业务持续性的解决方案(包括①实施的方案;②保障安排;③业务中断时长)进行评审: 1. 业务持续性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 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 其他情况得0分。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培训”和“售后服务”制定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范围;②售后响应时间;③培训内容;④培训质量等内容)进行评审: 1. 方案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2. 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 不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
| 4 |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1. 每满足一个带“▲”条款(共计3个)要求的,得3分,最高得9分。 2. 每满足一个一般条款(非“▲”号参数,共计10个)要求的,得0.5,最高得5分。 注:(1)技术参数按《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填写。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未填写或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2)为方便评审,建议在证明材料能体现技术参数处进行标识(如增加红色方框并写明对应的参数名称或参数序号)。 |
| 5 | 所提供专线平均丢包率测试情况 | 1.0 <平均丢包率≤0.25%,得3分; 2.0.25 %<平均丢包率≤0.5%,得2分; 3.0.5 %<平均丢包率≤0.75%,得1分; 4. 平均丢包率>0.75%,得0分; 注:提供测试结果记录或承诺,不提供不得分。 |
| 6 | 所提供专线平均时延测试情况 | 1. 平均时延(ping)时间<10ms得3分; 2.10ms ≤平均时延(ping)时间<15ms得2分; 3.15ms ≤平均时延(ping)时间<20ms得1分; 4. 平均时延(ping)时间>20ms得0分。 注:提供测试结果记录或承诺,不提供不得分。 |
| 7 | IP 地址提供能力 | 根据投标人IPV4地址总数情况进行评审: 1.IPV4 地址数量≥1亿个,得6分; 2.6500 万个≤IPV4地址数量<1亿个,得3分; 3.IPV4 地址数量<6500万个,得1分。 4. 无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注:投标人在中国大陆拥有的IPv4地址总数,以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为准,需提供统计报告页面截图证明 |
| 8 | 基础网络光纤覆盖能力 | 根据投标人所用运营商在广州市内10G PON端口数量综合评分(单位:万个): 10G PON 端口数量≥20,得6分; 10 ≤10G PON端口数量<20,得3分; 0<10G PON 端口数量<10,得1分; 未提供证明及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通信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如通管局、工信厅等),提供文件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如非运营商直接投标的需提供与拟使用运营商的合作承诺函,盖投标人公章。 |
| 9 | 网络线路运维管理能力 | 供应商具有网络线路维护及开发运维的能力,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有以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名称可有差异,实质性内容满足即符合得分要求)。每提供一个满足要求的得2分,全部提供得10分 1. 计算机网络管理; 2. 全光网控制器传输网管; 3. 运维数据治理; 4. 光缆管理; 5. 网络随流检测 注:1.同一软件著作权涵盖多个关键字的只算一个,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2. 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取得的证书可得分。 3. 如软件属于自行开发的,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应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体现不了相关功能的,供应商须附书面功能说明)。 4. 如软件属于购买(或租赁)的,须同时提供a.购买(或租赁)合同;b.购买(或租赁)结算发票复印件;c.所具备功能的说明。 5. 提供承诺函,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入上述软件系统。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承诺函中需一一明确所投入的软件功能、配置到位时间)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
联系方式: 020-36863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020-83187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亚娟
电话: 020-83187189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05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14470453-23b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