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1150446.59元,2026年6月22日截止。

招标公告广东省房屋建筑截止 2026-06-22 14: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投标截止2026-06-22 14:30
开标时间2026-06-22 14:30: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新丰县正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15.04万元
项目编号ZH2026-ZB05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60个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东119号(百乐宫大酒店隔壁)
项目联系人陈秋娜
联系电话1802365227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2026-ZB057

项目名称: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446.5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150,446.5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150,446.59-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户出具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9日至 2026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东119号(百乐宫大酒店隔壁)

联系方式: 0751-2199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丰县正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新丰县丰城街道府前路2号二梯706房

联系方式: 18023652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秋娜

电话: 18023652271

新丰县正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内容提要

新丰县丰城街道105国道沿线村(横江村)坡屋顶及格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1150446.59元,2026年6月22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1150446.59元
  • 2026年6月22日截止
  • 竞争性磋商
  • 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d2d53778-c9c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