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26-2027教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ZFCG2026-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岭南师范学院2026-2027教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内容作出调整修改,详情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 核心偿付能力 (8.0 分 ) | 根据投标人 2025 年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评分: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60% 的,得 8 分; 2 、 135%≤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60% 的,得 6.4 分; 3 、 11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35% 的,得 4.8 分; 4 、 85%≤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110% 的,得 3.2 分; 5 、 6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85% 的,得 1.6 分; 6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60% 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3 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相关页面(须包含核心偿付能充足率)或中国银保监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
| 综合偿付能力 (8.0 分 ) | 根据投标人 2025 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评分: 1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20% 的,得 8 分; 2 、 195%≤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20% 的,得 6.4 分; 3 、 17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95% 的,得 4.8 分 ; 4 、 145%≤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70% 的,得 3.2 分; 5 、 12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45% 的,得 1.6 分; 6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20% 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3 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相关页面(须包含综合偿付能充足率)或中国银保监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 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 (10.0 分 ) | 根据投标人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特别约定,提供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因病床不足等客观原因入住其他病房病区、在职和退休管理层领导班子(厅级干部)扩展情况、投保的险种观察期、续保员工豁免期、员工既往症导致的保险事故、追溯期等)进行评审。 1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2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较全面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7 分; 3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4 分; 4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差,可操作性差的,得 1 分; 5 、未提供 服务 方案的不得分。 |
更正为:
1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 核心偿付能力 (8.0 分 ) | 根据投标人 2025 年度 ( 第 1 季度至第 4 季度)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情况评分: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160% 的,得 8 分; 2 、 135%≤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160% 的,得 6.4 分; 3 、 11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135% 的,得 4.8 分; 4 、 85%≤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110% 的,得 3.2 分; 5 、 6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85% 的,得 1.6 分; 6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60% 的,不得分。 注: 1 、 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 5 年度 ( 第 1 季度至第 4 季度) 偿付能力报告相关页面(须包含核心偿付能充足率)或中国银保监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2 、 2025 年度 ( 第 1 季度至第 4 季度)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的计算公式:( 2025 年度 第 1 季度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2025 年度 第 2 季度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2025 年度 第 3 季度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2025 年度 第 4 季度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 /4 |
| 综合偿付能力 (8.0 分 ) | 根据投标人 2025 年度 ( 第 1 季度至第 4 季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情况评分: 1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220% 的,得 8 分; 2 、 195%≤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220% 的,得 6.4 分; 3 、 17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195% 的,得 4.8 分 ; 4 、 145%≤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170% 的,得 3.2 分; 5 、 12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145% 的,得 1.6 分; 6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 ﹤ 120% 的,不得分。 注: 1 、 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 5 年度 ( 第 1 季度至第 4 季度) 偿付能力报告相关页面(须包含综合偿付能充足率)或中国银保监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证明材料(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2 、 2025 年度 ( 第 1 季度至第 4 季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的 平均值的计算公示:( 2025 年度 第 1 季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2025 年度 第 2 季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2025 年度 第 3 季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2025 年度 第 4 季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4 |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 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 (10.0 分 ) | 根据投标人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特别约定,提供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因病床不足等客观原因入住其他病房病区、在职和退休管理层领导班子(厅级干部)扩展情况、投保的险种观察期、续保员工豁免期、员工既往症导致的保险事故、追溯期等)进行评审。 1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2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较全面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7 分; 3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4 分; 4 、特别约定实施方案差,可操作性差的,得 1 分; 5 、未提供 实施 方案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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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岭南师范学院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岭南师范学院
联系方式: 0759-3182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0759-328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
电话: 0759-3289979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1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2f2b61e1-007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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