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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CZ2026-0393)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公告广东省市政工程截止 2026-06-29 09:0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4
投标截止2026-06-29 09: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400万元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3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代理服务费金额:16,200.0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车辆维修服务2)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4(车辆维修服务4)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质疑成立影响2包、4包的结果,因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作废标处理。在中标通知书市政府采购中心字〔2026〕第Q00931-001号、市政府采购中心字〔2026〕第Q00933-001号作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 020-83561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 28866273、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黄碧妃

电话: 28866273、28866163、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17788584-20b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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