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835-260Z23301641

中标公告广东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06-16 09:3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
投标截止2026-06-16 09:3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鹤山市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82.44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0835-260Z23301641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新昌社区1,678,455.5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

工程类(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
1-1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采购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自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提供满足施工场地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审时间为准)林女园粤24420102012034151,678,455.5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浩强(采购人代表)、陈振球、吕盛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中“工程招标”规定进行计算成交服务费。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1.4749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三期)工程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海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3340.0015.0094.3311
广东楠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6722.0014.0671.7322
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7.0014.0014.1255.123
河南豫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2.6714.0013.8950.564
广东恒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9.6712.0014.4246.095
广东领晟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6.678.0014.3038.976
江门合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特定的资格要求3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 0750-8868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 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 020-87258495-20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7日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1adba998-5da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