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2026年06月至2026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6年06月至2026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6年06月至2026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7-2029 年度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 标的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7-2029 年度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社工站接受市、区民政局统一业务指导,严格落实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建设要求,以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载体,搭建面向全镇群众的兜底性、基础性、普惠性民生服务综合平台;覆盖辖区17类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实现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全覆盖;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区治理、志愿者培育、社区慈善运营等综合服务,完成镇政府交办各类民政民生辅助 需满足的要求:1.严格遵照《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穗府办〔2023〕7号)全部规定执行,按合同足额配备16名社工,三年采购周期内逐年提升持证社工占比,第一年持证社工比例不低于1/2,第三年持证社工比例不低于2/3;人员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20%,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接受财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对符合资质的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平等开放,无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份额预留要求;采购全过程落实绿色采购、公平竞争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 | 5,760,000.00 | 2026年08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6年06月23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325cca1a-815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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