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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129.838813万元,工期24个月。

招标公告河北省环保绿化截止 2026-11-11 09: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投标截止2026-11-11 09:00
开标时间2026-11-11 09:00:00
所属地区河北省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宝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298.39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24个月
采购人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春明四街71号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312-567506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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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21 16:55:10 信息来源: 雄安新区 雄安新区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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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

报名已结束

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

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

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

2026

〕

7

号)

、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

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

2026

〕

51

号)

、《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雄安改发

投资

〔

2026

〕

8

7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宝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和容城县境内烧车淀北部水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流通道疏浚、荷花生境修复、水生态提升和水域管控等

。

项目投资类型:

政府投资项目

。

2.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不包含数字化模型( BIM 、

CIM

))的监理服务工作

。

2.

3

项目工期:

本项目的工期为 24 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20

日,计划 2027 年

4

月

1

日前完成主要水流通道疏浚、荷花生境修复等土方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

2028

年

11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养护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

。

2.

4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至监理人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之日止

。

2.

5

质量标准:

合格

。

2.

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

2.

7

本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

为

129.838813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下列 a 、

b

、

c

三项中任一资质:

a.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b.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c. 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

业绩最低要求:

/ 。

( 3 )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同时满足下列

①

至

⑤

项要求:

①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②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

近

2

年内具有一个【

①

水环境(水体、水域)综合治理项目(含清淤施工内容)或

②

水环境(水体、水域)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含清淤施工内容)或

③

清淤、疏浚类】工程监理从业业绩(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等身份参与或负责);

④

⑤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 4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5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

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

第

②

项修改为本条

);

v. 投标人被

“

”

网站

(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w.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

“

信誉要求

”

第

⑤

项修改为本条);

y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

监理

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

上述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l

项修改为本条);

z

.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

上述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p

项修改为本条);

A

.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的为准

)(

上述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第

r

项修改为本条);

B

.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

A

、

B

与

“

信誉要求

”

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

A

、

B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 )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

23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

08

时

59

分

00

“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

)(以下简称

“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

CA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00

“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

“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春明四街 71 号

联系人:

李

经理

电 话:

0312-5675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宝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项目负责人

:

卜权、张雪源、宫英健、刘冬琦、赵悦、薛建伟、封勋

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2-407899

8

、 1

5046082906

电子邮件:

buq1

@sstc20.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

或

“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

“

”

中

“

我的投标项目

”

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

docx

(

office2010

及以上版本)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

10.11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3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4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

7.8.5014.397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5 (

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①

异议应当通过

“

”

在

“

异议与答复

”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

-

开标系统

”

的

“

异议

”

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卜权

联系电话:

15046082906

电子信箱: buq1@sstc20.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②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yshhjjjyjd@163.com 。

( 2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

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

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

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

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 4 )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6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

”

(以下简称

“

省平台

”

,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

“

雄安新区

”

进行线上核验。

10.19

《关于上线

“

暗标格式智能检测

”

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

https://www.xaprtc.com/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

)。请投标人按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投标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投标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

附件

我要报名

内容提要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烧车淀水系通道提升及生态治理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129.838813万元,工期24个月。

关键信息

  • 最高投标限价129.838813万元
  • 工期24个月
  • 公开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综合评估法评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近2年内具有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或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或清淤、疏浚类工程监理从业业绩
  •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证书
  •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原始公告: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jydt/003001/003001002/003001002001/20261021/8a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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