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鹤城镇污水管网修复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JY2026-F0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鹤城镇污水管网修复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6-26,更正为:2026-06-3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02 09:00:00,更正为:2026-07-06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7-02 09:00:00,更正为:2026-07-06 09:00:00。
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一、项目概况 —1 、主要商务要求 — 其他商务需求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9. 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交上述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9. 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交上述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崑源路10号
联系方式: 0750-8398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 3509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晓云
电话: 3509018
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418463a2-adc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