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2026F0407-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GZ2026F0407-1
二、项目名称: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村石牙路1号 | 单价:4.6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类(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 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 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 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海梅、吴国钟、刘巧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下浮10%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取: 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 2.442679 | 采购人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番禺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8月-2028年8月院本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单价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单价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1元 | 4.61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本项目于2026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因响应家数不足三家导致采购失败。仅有“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项目采购失败。经评审委员会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编制合理,不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歧视性问题,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且不存在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本项目适用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2号
联系方式:谢小姐 020-39152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7号楼201单元
联系方式: 020-34813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f39b0c89-a99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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