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2026年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2026070018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2026年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 1. 主要商务要求
| 付款方式 | 1 期:支付比例 20%, 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预付款; 2 期:支付比例 80%, 服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该季度的款项(合同总金额的 20% )。 1.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 )管理考核表及工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 )成交通知书。 2.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由财政直接划拨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履约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现磋商文件更正为 1. 主要商务要求
| 付款方式 | 1 期:支付比例 30%, 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预付款; 2 期:支付比例 70%, 服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该季度的款项(每季度款项根据考核情况及资金情况支付,直至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100% )。 1.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 )管理考核表及工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 )成交通知书。 2.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由财政直接划拨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履约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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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昌市水务局
地址:乐昌市昌山西路77号
联系方式: 0751-556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招标代理(韶关)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中路16号保利中宇广场5、6幢1802号公寓之二
联系方式: 13727508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工
电话: 13727508802
中恒招标代理(韶关)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1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50974097-3d5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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