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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公开招标,总投资45630万元,建筑面积81603.67平方米,工期693天,11月16日截止投标。

招标公告河北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11-16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投标截止2026-11-16 09:30
开标时间2026-11-16 09:30:00
所属地区河北省
采购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元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08亿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693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行政中心8号楼一单元601室
项目联系人马立侠 0314-5979499
联系电话0314-597949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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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22 16:22:30 信息来源: 丰宁满族自治县 丰宁满族自治县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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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47168002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

2026-10-22

业主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元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10-22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1-16

09:30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丰审批核字〔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元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元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456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价31323.23万元。

(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0317.72平方米,规划建设住宅楼、配套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邮政、公厕、门卫、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等公共服务用房,地下室、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及室外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供暖、供气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81603.67平方米。

(3)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地块具体范围:振丰路东侧,苗圃西侧,锦绣佳苑北侧。 (4)计划工期:693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43627.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30606.47平方米。规划建设住宅楼6栋、配套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公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等公共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换热站。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761.4444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2 09:30至2026-10-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满族自治县)(http://fnggzyjy.cn/f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1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满族自治县)(http://fnggzyjy.cn/fnggz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满族自治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满族自治县)向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滕广山

, 联系电话:0314-25209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4-8016705

电子邮箱:

Zbfwzx2024@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元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行政中心8号楼一单元601室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紫塞桃园小区4号办公楼一层

邮编:068350

邮编:067000

联系人:马立侠

项目负责人:滕广山

电话:0314-5979499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4-2520968

传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731410378@qq.com

电子邮件:cddez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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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苗圃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公开招标,总投资45630万元,建筑面积81603.67平方米,工期693天,11月16日截止投标。

关键信息

  • 总投资45630万元,建筑面积81603.67平方米
  • 工期693天
  • 11月16日截止投标
  • 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原始公告: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jydt/003001/003001002/003001002001/20261022/ac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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