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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采购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预算1419万元,公开招标,11月17日截止。

招标公告陕西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17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投标截止2026-11-17 09:30
所属地区陕西省 · 西安市
采购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项目预算1419万元
项目编号SXWZ2026ZB-YJS-24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采购人地址陕西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6ZB-YJS-241

项目名称:药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检验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3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31,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仪器仪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包1)1(批)详见采购文件2,431,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合同包2(检验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5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15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2-1其他仪器仪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包2)1(批)详见采购文件2,154,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合同包3(检验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3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3-1其他仪器仪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包3)1(批)详见采购文件1,830,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合同包4(检验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1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1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4-1其他仪器仪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包4)1(批)详见采购文件1,612,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合同包5(检验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3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736,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5-1其他仪器仪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包5)1(批)详见采购文件1,736,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合同包6(检验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7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71,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6-1其他仪器仪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包6)1(批)详见采购文件1,971,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合同包7(检验检测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5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56,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7-1其他仪器仪表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包7)1(批)详见采购文件2,456,0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检验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检验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检验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检验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检验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检验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7(检验检测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1)《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检验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2(检验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3(检验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4(检验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5(检验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6(检验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合同包7(检验检测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赋码,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提供授权代表开标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发布。

(2)投标单位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投标单位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4)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5)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http://sxggzyjy.xa.gov.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9)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26号

联系方式: 029-85529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 C 座 25 楼 2502室

联系方式: 029-88319689转8006/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刘艳 郝思思 赵志云 张航波 崔方明 黄茜

电话: 029-88319689转8006/8007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内容提要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采购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预算1419万元,公开招标,11月17日截止。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预算1419万元,11月17日截止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付
  • 面向中小企业
  • 需满足多项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3_27555990.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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