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明监狱电动门购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2201HG168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明监狱电动门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8-28,更正为:2026-09-02。
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
原描述:★6、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具体为:交换机、配线、双绞线缆、插座。上述产品投标(响应)时须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如实施自我声明程序的,则提供自我声明相关材料(提供在http://cx.cnca.cn/查询的产品的证书编号及查询结果截图)。
更正为:★6、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具体为:配线、插座。上述产品投标(响应)时须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如实施自我声明程序的,则提供自我声明相关材料(提供在http://cx.cnca.cn/查询的产品的证书编号及查询结果截图)。
更正事项2:
删除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条款:“★17.凡列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产品,具体为:交换机。投标(响应)时须出具以下任一材料:①有效期内的公安部监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②提供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检索(https://www.cac.gov.cn/wa/netWorkCriticalEquipment.htm)”检索的截图,建议对所投产品进行标识(如加方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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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高明监狱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538号
联系方式: 0757-88869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 020-8318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岳健
电话: 020-8318718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31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a2a4ca96-5ee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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