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泊头段)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交河站、泊头、文庙站连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泊头市城际铁路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673886.82元,30日历天工期,2026-11-12截止。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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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铁路(泊头段)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交河站、泊头、文庙站连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130981260042
发布时间:2026-10-23 09:22:46 信息来源: 泊头市 泊头市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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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铁路(泊头段)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交河站、泊头、文庙站连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际铁路(泊头段)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石衡沧港城际铁路交河站、泊头、文庙站连接道路工程) 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泊发改审批〔2025〕1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泊头市交河镇、文庙镇。(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交河站、文庙站连接道路工程,其中交河站连接路全长约1620米,道路平均宽约6米;文庙站连接路全长约721米,道路宽约6米。(3)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3673886.82 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4)计划工期:30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60%。(如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要求投标人面向中、小微企业劳务分包或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承诺函中做出具体承诺,并附相应的分包意向协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分包合同,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该项可不作要求)。(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6)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计算。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3
09:00 至 2026-10-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317-809815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0317-819788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解放东路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付强 | 项目负责人: | 褚文娟 |
| 电话: | 0317-822532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809815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anzong8098157@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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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泊头市城际铁路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673886.82元,30日历天工期,2026-11-12截止。
关键信息
- 最高投标限价3673886.82元
- 30日历天工期
- 2026-11-12投标截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原始公告: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jydt/003001/003001002/003001002001/20261023/ad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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