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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广东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08-27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6
投标截止2026-08-27 09:3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
代理机构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预算272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2026018

项目名称: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生鲜食材):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88,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生鲜食材1(项)详见采购文件1,088,000.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采购包2(包装食品):

采购包预算金额: 6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包装食品1(项)详见采购文件680,000.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采购包3(冷冻食材):

采购包预算金额: 95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冷冻食材1(项)详见采购文件952,000.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生鲜食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预算总额的28%。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联合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同时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8%以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接受联合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联合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且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8%以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接受联合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联合,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采购包2(包装食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预算总额的28%。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联合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同时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8%以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接受联合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联合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且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8%以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接受联合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联合,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采购包3(冷冻食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预算总额的28%。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联合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同时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8%以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接受联合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联合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且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8%以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接受联合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联合,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生鲜食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采购包2(包装食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且仅投标包2包装食品,按《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即可。

采购包3(冷冻食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06日至 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

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砚峰路西侧

联系方式: 0768-2310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广发银行12楼

联系方式: 0768-2280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0768-2280181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8月06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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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13bca0e0-c50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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