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3批)--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方向)等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5404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中心人民医院项目医疗设备器械(第3批)--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妇产方向)等医疗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履约保证金”的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23 10:30:00,更正为:2026-10-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9-23 10:30:00,更正为:2026-10-15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内容有修改,详见下表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 序号 |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 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比例: 5% 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 说明: 1. 提交:( 1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 2 )金额:合同总 金额的 5% ( 3 )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保函须由银行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 2. 退还:( 1 )最终验收合格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无违约情形的,采购人在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 2 )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或损失赔偿额。( 3 )非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延期开工或交付期延误,采购人不得处罚中标供应商和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 ( 4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②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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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6楼
联系方式: 0758-3639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020-83545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陈树彬
电话: 020-83545242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34cae244-ffd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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