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2024-2025年度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GDZF-ZCFCS-2024-1131007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2024-2025年度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ZF-ZCFCS-2024-1131007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2024-2025年度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0号
联系方式:020-84336657
供应商(乙方):广州市松鹤养老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路1、3号
联系方式:892051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2024-2025年度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和社区颐康服务站 | 1(项) | 951,039.29 | 951,039.29 |
合同金额: 951,039.29元,大写金额(¥):玖拾伍万壹仟零叁拾玖元贰角玖分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邹粤红、何丽晶、吴亭澍、陈智珊、刘凯欣
九、验收意见
经评估,龙凤颐康中心总得分为 276 分,标准得分为 81.2分,评估等级为良好;昌盛社区颐康服务站标准得分为 65.8 分,梅园南社区颐康服务站标准得分为 61.6 分,革新区颐康服务站标准得分为 61.1 分,环珠区颐康服务站标准得分为 60 分,评估等级均为合格;荔福区颐康服务站标准得分为 51.5 分,评估等级为不合格。龙凤街颐康中心在海珠区民政局、龙凤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按运营合同的协定为辖区内广大老年人提供了适当、多样的服务,保障了服务对象的晚年生活,受到服务对象的肯定。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2026年08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ddf70300-f8b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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