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省生态环境厅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STCW-2021-001
二、合同名称
2021年度省生态环境厅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项目
三、项目编号
0809-2141GDC33047
四、项目名称
2021年度省生态环境厅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方式:020-87589052
供应商(乙方):广东环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联系方式:020-832733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其他服务 | 1(项) | 1,208,000.00 | 1,208,000.00 |
合同金额: 1,208,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贰拾万零捌仟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艳莉、齐延丽、胡启智、魏良华、张亚平
九、验收意见
"一、项目承担单位收集整理评价资金的基本信息材料、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开展自评工作、汇总分析资金使用单位填报的绩效自评材料、综合分析评价并形成评价结论,编制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总结报告。二、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财厅、省人大等部门布置的绩效评价要求,按时完成了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交相关项目成果(成果清单附后),完成了合同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符合验收条件。综上所述,该项目达到了结题验收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08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0f73f4aa-8a7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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