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与风险管控对策研究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STST-2021-03
二、合同名称
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与风险管控对策研究项目
三、项目编号
HXGZ202104C118
四、项目名称
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与风险管控对策研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方式:020-85512798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联系方式:010-843609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与风险管控对策研究 | 1(项) | 2,820,000.00 | 2,820,000.00 |
合同金额: 2,82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捌拾贰万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明路、吴建强、易树平、胡启智、支兵发
九、验收意见
"一、项目在广泛收集资料、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珠三角九个地市开展了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脆弱性评估、地下水功能价值分区和污染现状评估等工作,划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结合管理需求,提出了不同分区对策建议,并根据广东省各地市分区划分工作进展,提出了分区划分指导意见。项目工作基础扎实,数据翔实,划分方法科学,依据充分,分区划分合理,对策建议得当,满足项目合同的验收要求。项目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下一步推进广东省乃至全国同类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及地下水环境监管工作提供示范指导。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评审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08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0efa50e6-309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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