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清城区公园广场公共设施维护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441802-2022-02108
二、合同名称
清城区公园广场公共设施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802-2022-02108
四、项目名称
清城区公园广场公共设施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侧
联系方式:0763-3636585
供应商(乙方):广东锦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西21-23号区(广清大道76号)现代城八号楼17层02号(住改商)
联系方式:0763-38137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清城区公园广场公共设施维护项目 | 1(项) | 4,775,040.00 | 4,775,040.00 |
合同金额: 4,775,040.00元,大写金额(¥):肆佰柒拾柒万伍仟零肆拾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黄杰强、欧畅驰、徐冠强
九、验收意见
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10号文要求,对公园广场进行维修,以下是工程涉及到的部位:(一)江滨公园、飞来湖公园、沿江带状公园、笔架河公园、凤城广场、静福广场、中山公园、明珠广场、横荷公园、凤城公园、文化广场、向秀丽公园、市政府广场等公园广场;(二)江滨公园东扩路木栈道。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08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926b9143-042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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