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市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441802-2024-03447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市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802-2024-03447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市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侧
联系方式:0763-3636585
供应商(乙方):清远尚美创意策划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九号震海商务大厦2层02
联系方式:152185142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花灯(组)制作及安装、灯笼装扮、新悬挂中国结 | 1(项) | 3,214,050.00 | 3,214,050.00 |
合同金额: 3,214,050.00元,大写金额(¥):叁佰贰拾壹万肆仟零伍拾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罗志军、覃静静、梁建华、徐冠强、欧畅驰、黄杰强、冯志伦
九、验收意见
2025年1月21日第一次验收主要公园广场、出入口等交通节点布置花灯及景观装饰:市府广场、区府广场、广清高速横荷出口、广清高速清远西出口、江滨公园众乐广场/长隆周边、江滨公园龙马广场、江滨公园曲艺广场、南岸公园喷泉广场周边、静福广场、中山公园(南门)、飞来湖公园南广场、高铁站前广场、清城站前广场安装花灯;在公园广场、主要主次干道路等区域布置灯笼装扮、新悬挂中国结。以上工程已全部完成。按合同约定,.2025年1月22日18:00时前完工,完成所有安装调配工作,2025年1月23日18:00时前完成所有设备亮灯测试工作。展示时间:2025年1月24目至2025年2月13日(腊月二十五至正月十六).亮灯时间为每天19:00至23:00,其中含语音功能的智能花灯,需在每天22:00停止语音功能。 2025年2月24日第二次验收清拆项目:主要公园广场、出入口等交通节点清拆花灯及景观装饰:在市府广场、区府广场、广清高速横荷出口、广清高速洁远西出口、江滨公园众乐广场/长隆周边、江滨公园龙马广场、江滨公园曲艺广场、南岸公园喷泉广场周边、静福广场、中山公园(南门)、飞来湖公园南广场、高铁站前广场、清城站前广场清拆花灯;在公园广场、主要主次干道路等区域清拆灯笼装扮。按合同约定,已将飞来湖公园南广场花灯迁移至指定位置,除中国结外,以上工程已全部清拆完毕,场地恢复完成。 2026年1月23日第三次质保期满验收项目: 2025年春节灯柱新悬挂中国结(人民三路广清大道至清远西出口140个、凤翔南路清远大道至清城站段54个)质保期一年期已满并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08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43b91536-1b5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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