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市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441802-2023-03540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市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802-2023-03540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市区春节氛围营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侧
联系方式:0763-3636585
供应商(乙方):广东省大博金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院环西路1号凯景中央首座二号楼33层01号(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136029447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花灯(组)制作及安装、灯笼装扮、更换及维修中国结 | 1(项) | 3,178,827.00 | 3,178,827.00 |
合同金额: 3,178,827.00元,大写金额(¥):叁佰壹拾柒万捌仟捌佰贰拾柒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3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罗志军、李国华、麦彩霞、徐冠强、钟美
九、验收意见
2024年2月25日第一次验收主要公园广场,出入口等交通节点布置花灯及景观装饰:一:在江滨公园、静福广场、南岸公园喷泉广场、飞来湖公园、中山公园、市府广场、区府广场、武广客运站、城规站、广清高速横荷出口、广清高速清远西出口等交通节点布置花灯及景观装饰。二:在公园广场、主要主次干道路等区域布置灯笼装扮、更换及维修中国结。 2024年3月3日第二次验收清拆项目:主要公园广场,出入口等交通节点清拆花灯及景观装饰: 2024年2月25日第一次验收主要公园广场,出入口等交通节点布置花灯及景观装饰:一:将江滨公园、静福广场、南岸公园喷泉广场、飞来湖公园、中山公园、市府广场、区府广场、武广客运站、城规站、广清高速横荷出口、广清高速清远西出口等交通节点布置花灯拆除及恢复现场原貌。二:将公园广场、主要主次干道路等区域布置灯笼装扮拆除及恢复现场原貌。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08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12254897-d31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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