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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康特--新兴一路道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广东省交通运输截止 2026-10-13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投标截止2026-10-13 09:3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东莞市清溪镇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06.13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清溪镇康特--新兴一路道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6-00743

项目名称:清溪镇康特--新兴一路道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61,262.0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溪镇康特--新兴一路道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61,262.0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清溪镇康特--新兴一路道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2,061,262.06-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18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合格(不含实施时供电批停电施工的间隔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溪镇康特--新兴一路道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溪镇康特--新兴一路道路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更换前的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更换前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三级(10千伏及以下)或以上许可。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间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执行。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4日至 2026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解密及签名(盖章),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6.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

联系方式: 0769-87381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283号世博广场J区12楼招采一部

联系方式: 0769-22080780-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浩轩

电话: 0769-22080780-836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2930814e-efc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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