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2026年市级蚊媒传染病疫点应急消杀工作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M440000070753659600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市级蚊媒传染病疫点应急消杀工作
三、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36596001
四、项目名称
2026年市级蚊媒传染病疫点应急消杀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禅城区影荫路3号
联系方式:83039403
供应商(乙方):即扑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街道夏南路12 号天富科技中心3号楼首层103单元
联系方式:189245447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蚊媒传染病疫点应急消杀工作-南海区 | 1(项) | 3,950.00 | 3,950.00 |
合同金额: 3,950.00元,大写金额(¥):叁仟玖佰伍拾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8月0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严成文李元
九、验收意见
(一)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实行考核计分制,每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并根据附表《质量考核表》进行评分:80分(含)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若当月实际得分8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若当月实际得分少于80分(不含),则每少1分,当月服务费扣罚200元/分;若当月实际得分少于60分(不含),则扣罚当月服务费。(二)乙方单月得分少于80分(不含)的,甲方有权向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须按要求整改。(三)乙方累计2个月的单月得分少于80分(不含)或单月得分少于60分(不含)的,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并把乙方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再接受乙方参与任何竞标或评选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四)乙方工作人员泄露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数据和其他涉及本项目工作内容,可能或已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5年内不再接受乙方参与任何竞标或评选申请。(五)乙方须将涉及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的个人详细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备齐后交给甲方备案,服务期间不能出现冒名顶替或学历学位造假等情况,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六)乙方在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出现不统一着装、不佩带证件上岗等情况时,第一次甲方给予扣减分值5分/人,第二次扣减分值10分/人,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七)乙方接到甲方应急监测或应急处置通知后,未能在1小时内到达疫点的,甲方按每10分钟扣减分值2分,当次累计扣减分值达1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2026年08月20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b92f6ee8-a8a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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