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环保技术服务及宣传推广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STXJ-2021-08
二、合同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环保技术服务及宣传推广项目
三、项目编号
HXGZ202111C207
四、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环保技术服务及宣传推广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方式:18620216718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后英房5号
联系方式:010-822688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环保技术服务及宣传推广 | 1(项) | 1,435,000.00 | 1,435,000.00 |
合同金额: 1,435,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肆拾叁万伍仟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魏在山方战强孙德智徐海云陈扬
九、验收意见
"2022年6月2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线上组织召开了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环保技术服务及宣传推广项目结题会。专家组(名单附后)听取了汇报,经过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环保技术服务及宣传推广项目提供的资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二、项目完成了“粤港澳绿色大湾区”专区建设,开展了粤港澳大湾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环保产业与技术交流对接活动,进行了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征集、评审,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汇编》,并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汇编》发布及分享会。综上所述,该项目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08月20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153f96f8-b7f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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