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法务局关于采购《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海内外全媒体推广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HZN2026-16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HZN2026-160
二、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法务局关于采购《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海内外全媒体推广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法务局关于采购《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海内外全媒体推广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58号 | 3,7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法务局关于采购《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海内外全媒体推广项目):
服务类(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推出《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系列访谈节目 | 推出《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节目不少于4期,每期时长不少于3分钟,邀请在横琴的澳门创新创业人士、大湾区科创"独角兽"企业、APEC经济体企业等代表性企业和人物进行访谈对话,以企业和个人在横琴的发展故事、琴澳双城生活、跨境服务等为切口,展示横琴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深度实践、宜居宜业且充满人文关怀的软实力、高度开放且机遇涌动的产业氛围,落实视频在中央级媒体平台上展示 | 投标人应当建立访谈嘉宾遴选标准与审核机制,确保嘉宾代表性、故事典型性及表述准确性;应当制定节目制作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画面分辨率(高清1080P)、音频质量、字幕规范(中英双语)、品牌标识使用规范等。 投标人应当遵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等相关规定,访谈节目内容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传播导向 、价值取向,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内容应当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及中央对澳政策,节目上线前应当完成内容自审并留存审核记录。 |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短视频播放量总计不低于800万人次 |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策划媒体网红合作区采风活动 | 紧扣"十五五"规划,围绕横琴总体方案精神传播、"APEC中国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主题,依托中央主流媒体国际传播品牌栏目,邀请外籍媒体"网红"到合作区采风,并以"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暂定名)为主线摄制不少于3集精品外宣短视频,通过中央级媒体平台及其海外社交媒体账号发布,用国际化视角、故事化表达、轻量化传播,向全球精准阐释横琴作为"一国两制"新实践标杆、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枢纽、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创新高地的核心价值,打造横琴面向国际社会的权威叙事作品 | 投标人应当做好外籍媒体"网红"采风活动的全流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选背景审查(确保政治立场正确、无不良记录)、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明确采风成果的著作权归属及使用授权范围)、 应急传播处置预案 等。 投标人应当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确保外籍人员来华采风活动手续完备、合法合规;涉及无人机航拍、特定区域拍摄等活动,应当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短视频播放量总计不低于1000万人次 |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合作区信息在中央级媒体平台及国际主流媒体网站传播 | 围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等,挖掘横琴在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琴澳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成果,形成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形式信息 | 投标人应当建立传播效果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实时跟踪各平台传播数据,适时向采购人提供数据监测周报,重大传播节点提供专项分析报告,确保传播目标可控、过程可溯、效果可评。 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在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及跨境传播过程中,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合法合规,涉及数据出境的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估。 |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1)在中央级媒体平台展示不少于30篇; (2)中央级媒体平台总浏览量不少于1500万人次; (3)推动横琴信息在不少于3000家次海外媒体上转载展示; (4)预计全球受众总覆盖量不少于2亿人次。 |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建立顾问咨询、信息交流服务机制 | 根据合作区品牌传播等实际需要,依托国际传播专家咨询团队和大数据分析以及海内外媒体优势和创意策划能力等,为合作区品牌传播提供传播建议。通过合作,建立通联机制,加强横琴图片、短视频、文字信息等产品在各级媒体平台上传播。 | 根据合作区品牌传播等实际需要,依托国际传播专家咨询团队和大数据分析以及海内外媒体优势和创意策划能力等,为合作区品牌传播提供传播建议。通过合作,建立通联机制,加强横琴图片、短视频、文字信息等产品在各级媒体平台上传播。 |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根据合作区品牌传播等实际需要,依托国际传播专家咨询团队和大数据分析以及海内外媒体优势和创意策划能力等,为合作区品牌传播提供传播建议。通过合作,建立通联机制,加强横琴图片、短视频、文字信息等产品在各级媒体平台上传播。 |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组建专项运营团队提供在地服务支撑 | 组建具备融媒体运营能力的团队在横琴提供在地服务,组建执行小组,保障与支持开展相关工作,联络合作区内各职能部门和重点项目,制定国际传播重点产品的生产和发布计划,负责常态化多语种国际传播内容的策划制作及发布运营,并定期以简报、专报形式向行政法务局报送日常工作情况及产品传播效果。 | 组建具备融媒体运营能力的团队在横琴提供在地服务,组建执行小组,保障与支持开展相关工作,联络合作区内各职能部门和重点项目,制定国际传播重点产品的生产和发布计划,负责常态化多语种国际传播内容的策划制作及发布运营,并定期以简报、专报形式向行政法务局报送日常工作情况及产品传播效果。 |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组建具备融媒体运营能力的团队在横琴提供在地服务,组建执行小组,保障与支持开展相关工作,联络合作区内各职能部门和重点项目,制定国际传播重点产品的生产和发布计划,负责常态化多语种国际传播内容的策划制作及发布运营,并定期以简报、专报形式向行政法务局报送日常工作情况及产品传播效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宫胜男(采购人代表)、刘文霞、马克菲、谢琳、张建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中标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8%;中标金额人民币100-5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32%;中标金额人民币500-10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0.96%;中标金额人民币1000-50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0.6%。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法务局关于采购《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海内外全媒体推广项目 | 5.36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法务局关于采购《横琴向世界,共话新机遇》海内外全媒体推广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00 | 42.00 | 10.00 | 91.00 | 1 | 1 |
| 深达融媒传播(深圳)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8.80 | 19.00 | 9.61 | 47.41 | 2 | 2 |
| 中山市新马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4.00 | 6.00 | 9.49 | 29.49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法务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 0756-8938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 0756-2897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鹏
电话: 0756-2897761
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5b9df26c-2a2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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