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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2026年第一批)(项目编号:0724-2631Z2632415)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广东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09-24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投标截止2026-09-24 09:3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11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2026年第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631Z2632415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2026年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婴儿呼吸机、肺功能测试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 9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婴儿呼吸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480,000.00-
1-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肺功能测试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电子小肠内窥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医用内窥镜电子小肠内窥镜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3(血液透析滤过装置):

采购包预算金额: 9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体外循环设备血液透析滤过装置4(台)详见采购文件98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4(超纯透析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9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体外循环设备超纯透析机5(台)详见采购文件95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婴儿呼吸机、肺功能测试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采购包2(电子小肠内窥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采购包3(血液透析滤过装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采购包4(超纯透析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婴儿呼吸机、肺功能测试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电子小肠内窥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3(血液透析滤过装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4(超纯透析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至 2026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 “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 4)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

6.本项目的婴儿呼吸机、电子小肠内窥镜、血液透析滤过装置、超纯透析机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非进口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包1的肺功能测试仪采购非进口产品。包1的核心及主要产品是:婴儿呼吸机。

7.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包号标的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
1婴儿呼吸机1台人民币 43 万
肺功能测试仪1台人民币 43 万
2电子小肠内窥镜1台人民币 100 万
3血液透析滤过装置4 台人民币 97 万
4超纯透析机5 台人民币 93 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光明东路1号

联系方式: 020-6228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 020-3786052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子华、梁云亭

电话: 020-37860522/515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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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5182b736-c7a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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