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教育局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校园信息化安装工程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CQLH-2025-17(CGZB)
二、合同名称
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校园信息化安装工程
三、项目编号
CQLH-2025-17(CGZB)
四、项目名称
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校园信息化安装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陆河县教育局
地址:汕尾市陆河县朝阳路教育局
联系方式:0660-5663226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全球通综合楼
联系方式:0660-33666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陆河县新能源技工学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三批)-校园信息化安装工程 | 1(项) | 1,637,600.00 | 1,637,600.00 |
合同金额: 1,637,6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陆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6月0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彭碧玲、陈胜杰、彭伟湃、罗胜旺、彭曼曼等10人
九、验收意见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乙方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甲方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6.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陆河县教育局
2026年09月09日
原始公告: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75afdeb6-c51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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