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东部片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铜梁东部片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答疑补遗,涉及业绩要求调整、中小企业投标限制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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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东部片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50022420261013001010101
邀标信息
答疑补遗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
合同变更基本信息公示
相关公告
信息时间: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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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东部片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铜梁东部片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作出如下答疑及补遗: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 这么大的项目,如此重要的项目,设置了如此多的条件,一看整体面向中小微企业,我愣住了,三个字,不想说!!!
答: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二: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这个商务条件卡得死死滴,大型企业满足的都不多,中小微更是寥寥无几,为何要这样设置,又说模板、竞争充分的事情?真的是过头了啊!
答: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三: 真有意思,打着照顾中小微的幌子,实际上定点招标,与其这样,不如直接点名招吧!合理怀疑,是某某不顾事实写了说明,还是某某哪个递了条子,敢这么肆无忌惮?招投标倒查的时候,看阁下如何应对!!!
答: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四: 招标人:本项目设置的招标条件,涉嫌严重地排除竞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的违法行为,具体质疑内容如下: 1、商务加分业绩,不仅数量多,而且加分业绩及资格业绩要求金额达5000万,为最高限价5243.703万元的95.3%,严重偏离了重庆房建市政示范招标文件规定的指导性原则:业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75%。此违规行为属于典型排除竞争行为。2、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方式,而非采用此类规模项目通常采用的投标人部分分包中小企业的执行方式,将绝大多数具有履约能力的投标人排除在外,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活动公平竞争的规定。3、提请招标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招标条件,以免后期纪委介入自讨苦吃。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3、 本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
问题五: 5000万的管网业绩,中小企业,试问有几家单位能得到商务满分?完全是限制投在投标人,为某企业服务
答: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六: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却设置 5000 万高额合同金额的业绩门槛,政策自相矛盾 本项目估算价 5243.70 万元,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资格审查硬性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完成过5000 万元及以上管网业绩,商务评审又继续重复以 5000 万作为加分门槛。大量中小型市政企业可以胜任本 5243 万管网施工,但过往承接的是数千万以下的管网改造项目,因没有 5000 万以上的业绩,要么直接资格审查被否决,要么商务评审拿不到业绩加分,实质上把大量符合资质、有同类管网施工能力的中小企业排除在外,违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初衷。
2.5000 万元合同金额业绩条件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变相以项目规模作为限制条件 本项目核心工作为排水管网施工,评判企业、项目经理履约能力应当重点看管网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而不是绑定 “5000 万” 高额合同签约金额。管网工程施工技术重点在于管道敷设、沟槽开挖、雨污管网接驳,2000 万4000 万级管网项目,施工工艺、技术难度、管理要点与本项目高度一致,完全可以证明履约能力。单纯以合同金额大小作为资格和评分门槛,不等于施工管理能力更强,与本项目实际履约需要不相匹配,属于变相用项目规模筛选投标人,排斥有同类施工经验但缺少大额合同业绩的企业。
3.商务评审最多 15 分全部限定 5000 万以上业绩,分值权重较高,进一步压缩中小企业竞争空间 商务评审业绩满分 15 分,全部要求 5000 万以上管网业绩,无中小规模同类管网业绩得分通道。即便中小企业有多个合格的中小型管网改造竣工业绩,也无法拿到该部分分数,在综合评估法模式下,天然处于竞争劣势,造成竞争不充分。
4.项目经理岗位硬性要求单个 5000 万竣工管网业绩,脱离市政行业项目经理实际执业现状 市政项目经理受建造师执业锁证制度约束,同一时间一般只能在一个项目任职。短周期内完成多个 5000 万以上竣工管网项目,对于中小企业的注册建造师客观上很难实现,抬高人员配置门槛,限制中小企业人员参与投标。
质疑请求
1.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业绩条款合法性;
2.修改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条件:取消 “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的金额门槛,调整为:完成过新建 / 改建 / 扩建管网类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在项目任职,以证明同类项目管理能力;
3.修改商务评审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取消必须 5000 万合同金额的限制,只要是新建、改建、扩建管网竣工业绩即可计分,保障中小企业可以凭同类工程业绩获得商务得分;
答: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七: 招标文件要求 5000万的管网业绩,资格审查1个,商务加分3个,还必须是中小企业参与,这完全是个某单位量身打造,排斥其余潜在投标人,建议将业绩修改为5000万的市政业绩较为合理,并放开中小企业限制
答: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八: 符合要求的企业:江油城 T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濠SZ建设有限公司,鼎盛通D建设有限公司,四川中新海川J设有限公司,深圳SZ集团有限公司,
答: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九: 21年至今,要求4个5000万的官网业绩才能商务满分,还只能中小企业参与,简直是乱来
答: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十: 提问 :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整个标段仅限中小企业投标的条款是否合规?恳请予以核查并修改。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改委 重庆市经信委关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号)规定:超过400万元工程,2026年底前阶段性预留40%以上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可选择整体面向、分包、设置采购包等多种落实方式,但采取整体面向中小企业的前提,是项目适宜中小企业独立承接。《中小企业促进法》属于扶持倡导性政策,重庆市现行文件并未要求非政府采购工程必须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实施。请求修改招标文件,取消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投标的限制性条款。
答: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十一: 提问 :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及法律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整个标段仅限中小企业投标的条款是否合规?恳请予以核查并修改。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改委 重庆市经信委关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号)规定:超过400万元工程,2026年底前阶段性预留40%以上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可选择整体面向、分包、设置采购包等多种落实方式,但采取整体面向中小企业的前提,是项目适宜中小企业独立承接。《中小企业促进法》属于扶持倡导性政策,重庆市现行文件并未要求非政府采购工程必须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实施。请求修改招标文件,取消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投标的限制性条款。
答: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十二: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渝财采购〔2024〕17号文件规定:
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前置条件为: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独立承接。
2. 本项目为五千余万元大型市政管网工程,施工复杂、地下管线交错、技术要求高、安全风险大,项目规模和施工难度不适宜由中小企业独立完整实施。
3. 采购人在不满足“适宜中小企业承接”的法定前提下,直接设置全标段仅限中小企业投标,属于不合理限制竞争、违规扩大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范围。
质疑请求
1. 取消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款;
2. 按照重庆最新政策调整为预留40%中小企业份额方式,放开大型企业投标资格。
答: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十三: 1.关于整体面向中小微企业但是设置一堆条件,这不是“条件严格”的问题,是“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涉嫌定向招标”的问题。 5000万元企业业绩+5000万元项目经理业绩+商务评分叠加至4个5000万元业绩+6个月连续养老保险+无联合体+无分包,组合之后的可竞争主体范围极窄。财政部指导案例4号和17号已将特定金额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明确认定为差别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的条件设置不是“严格”,是已经被法律定性为违法的设置。
2.对“优中选优”“竞争充分”“按模板设置”三个说辞的正面反驳。 第一,“优中选优”与“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在逻辑上不能并存:要选优就应取消预留、面向所有企业;要扶持就应允许联合体或分包。两者都不选,选择的是“预留之名+排除之实”。第二,“竞争充分”不能是一句套话,请公开可竞争主体的核查依据。请说明同时满足全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有多少家,并提供可核查的清单。第三,“招标文件模板设置”不豁免招标人的主体责任,使用模板的人有义务对违法条款进行非歧视性审查和纠正,不能以“模板如此”为由将违法性转嫁给模板。
3.请招标人书面回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发布前,是否履行了非歧视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程序?监督部门是如何审核把关的?这些明显问题在审核环节是如何通过的?请招标人就此作出书面正式说明。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3、本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
问题十四: 一、 “竞争充分”在业内已经不成立,本项目“已有预定对象”是市场层面的普遍判断。 这不是猜测,是招标条件本身产生的客观效果。5000万元企业业绩+5000万元项目经理业绩+商务评分要求至少4个5000万元业绩+6个月连续养老保险+无联合体+无分包,这一组合在重庆市政管网领域可同时满足的主体,业内可逐一列举。请招标人公开说明潜在可竞争主体的数量,否则“竞争充分”的辩解在事实上没有支撑。
二、 “优中选优”如果成立,就应该敢取消预留、直接面向所有企业竞争。 一个真正需要“优中选优”的项目,正确的程序是:不设中小微预留,让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同台竞争,由市场选出最优者。借预留之名把大型企业排除在外,再用只有极少数中小企业满足的条件“选优”,结果是“优”的范围由条件划定,而不是由竞争决定。这种操作在市场上已经被看得非常清楚。
三、业绩金额与项目估算金额近乎 1:1,是定向设置的典型技术特征。 本项目估算5243万元,业绩要求5000万元。业绩金额如此接近项目规模,使绝大多数承担过同类项目但规模略低的中小企业被排除。一个有行业普遍性的“选优”条件,应当有相当数量的主体满足;一个只有极少数主体满足的条件,功能不是选优,是排除。
四、商务评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计分,每增加1个5000万元业绩得5分”,暴露了规则的真实出发点。 一个“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设计出需要至少4个5000万元业绩才能在评分中不处于劣势的规则,说明规则的目的不是“让中小企业参与”,而是“让拥有大量业绩存量的特定主体胜出”。中小企业如果有4个5000万元管网业绩,它已经不需要“扶持”了。这个评分规则本身就是预留政策被虚置的证据。
五、请招标人不要用 “已按模板设置”回避实质审查。 使用模板不豁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合法性的主体责任。浙江省财政厅明确要求采购人建立健全审查工作机制,对采购文件进行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如果招标人主张“模板如此”,请一并说明:在发布招标文件前,是否履行了非歧视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程序?审查结论是什么?若答复仍停留在套话层面,本单位将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反映,并要求核查审核把关环节是否存在失职或干预?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3、本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
问题十五: 一、 “优中选优”这句话,恰恰证明了预留政策在本项目中的虚置。 如果招标人认为需要“优中选优”,逻辑上就应该选择业绩更充分、抗风险能力更强的大型企业。一个声称“整体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用“优中选优”来解释为什么设置只有极少数中小企业满足的门槛,等于承认:预留不是为了让中小企业参与,是为了在一个预先缩小的池子里选出预先想要的那一家。这不能叫扶持,叫定向。
二、 “竞争充分”与事实不符,请招标人公开可竞争主体的核查依据。 5000万元企业业绩+5000万元项目经理业绩+4个5000万元业绩才能拿满商务分+6个月连续养老保险+无联合体+无分包,叠加之后,在中小企业群体中同时满足的主体范围极窄。浙江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工程采购原则上应有3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并要求采购人保存商务要求对比表等基础资料。请招标人说明:截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同时满足本项目全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有多少家?请提供不少于5家的可核查主体清单。“竞争充分”不能是一句答复套话。
三、 “按模板设置”不是挡箭牌。模板是工具,违法设置是行为。 如果模板中包含了将特定金额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的条款,使用模板的人有义务识别并纠正,而不是以“模板如此”为由将违法性转嫁给模板。财政部指导案例中,代理机构以“业绩要求是从项目实际需要出发”“业绩金额远低于预算”为由抗辩,财政部未予采纳,仍然认定违法并责令重新采购。“模板设置”的抗辩,在法律定性面前没有意义。
四、打着中小微的旗号,把绝大多数中小微挡在门外,这比不预留更严重。 不预留,中小企业知道自己不被扶持,至少政策是诚实的。用预留之名设置只有极少数主体满足的条件,让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仍然无法参与,同时消耗了预留政策的公信力。请招标人正面回答:为什么扶持中小企业不能通过联合体、不能通过分包,偏偏要选择“整体预留+高门槛排除”这个组合?
五、若答复仍为 “优中选优”“竞争充分”“模板设置”,本单位将向上级部门投诉反映,并要求核查本项目招标条件是否存在为特定主体量身定做的情形。 监督部门在审核招标文件时,对5000万元业绩门槛与项目估算金额近乎1:1的比例关系,是如何把关的?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3、本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
问题十六: 要求 4个业绩,有要求只能中小企业参与?中小企业有4个业绩公司屈指可数,明目张胆的量身定做!!!!!要求放开条件:“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给大型企业一个机会~!!!!
答: 1、 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十七: 请问招标人:本项目商务满分条件加基础条件设置了 4个近五年完成5000万管网工程业绩,却同时设置了全部面向中小企业的要求,而不是按分包40%给中小企业的常规条件设置,如此将90%以上满足业绩的企业被排除在外,严重违反招投标法,请招标人督促修正条款。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十八: 问题一:资格审查要求的基本条件就是一级市政建造师带 5000年的管网业绩,为什么商务部分有设置成加分条件?是否前后矛盾?
答:资格评审属于初步评审,商务评审属于详细评审,前后不相矛盾。
问题十九: 请问招标人,本工程规模已经是比较大的管网工程,达到商务评分满分的业绩要求为 2021.1.1后完成的管网工程数量达4个,而同时规定仅仅面向中小企业,将绝大部分满足要求的企业排除在外,而能满足条件的中小企业屈指可数,是何目的?是不是典型的为某企业定制的萝卜条款?请招标人谨慎考虑,在目前反腐力度超强的环境下,恪守本分,严守法律法规,确保本工程能安全、顺利地进行。提请招标人放开萝卜条款,允许投标人承诺按政策要求执行40%中小企业分包即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以遵守法律规定。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二十: 又是留给我们中小企业的项目,但是我们中小企业又参加不了,直接让大企业来中标又卖给我们做吧。
答: 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二十一: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我单位为大型企业,请问是否可以参与此项目
答:大型企业不能参与此项目。
问题二十二: 采用异地评标不?
答:是异地评标。
问题二十三: 有没有业主代表?有没有异常低警戒值。
答: 1、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本项目未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二十四: 关于整体面向中小微的质疑怕是满天飞哦,你们回复竞争充分哇,呵呵呵!答疑不满意就投诉走起,看你们悟得到好久?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二十五: 整体面向中小微,你怕是来搞笑的哦,一抹多条件设置起还卡大单位,你干脆写整体面向某某拿的牌子算了。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二十六: 我们是外地来的企业,跑了几百公里来投这个标,一翻开招标文件,心都凉了半截。
再说法律。《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明令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八部门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二十七: 我们是外地来的企业,跑了几百公里来投这个标,一翻开招标文件,心都凉了半截。
再说法律。《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明令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八部门
答: 1、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二十八: 1、此项目异地评标吗?
2、此项目有业代吗,请明确。
答: 1、是异地评标。
2、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二十九: 招标文件设置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仅中小企业可参与投标**的资格限制条款,违反《招标投标法》公平公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 5243 万元市政排水管网工程,包含 DN2800 大口径雨水管道,技术难度、施工风险高。招标文件直接将企业规模设置为投标资格门槛,以企业规模条件排斥大型合格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属于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设置歧视性条款。
答: 1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2、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三十: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第七条、第八条:超过200万元货物服务、超过400万元工程项目,不得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能预留部分份额,允许大型企业参与。
答: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三十一: 本项目虽认定为 “政府采购工程”,但合同估算价5243万元,属依法必须招标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应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人仅凭“政府采购工程”属性,直接适用财库〔2020〕46号文作“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排除建筑业大型企业投标,推导不当然合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非法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澄清: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具体法定依据及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若无法提供,应取消该排他性条款或改为合法预留方式,否则我司将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答: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问题三十二: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应区分项目类型、采购方式、金额比例及预留方式(如整体预留、联合体、分包等),并非任何政府采购工程都可以“无差别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二、本项目为 “铜梁东部片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合同估算金额约5243.70万元,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未说明:
本项目是否确实属于《政府采购法》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是否有财政、发改或主管部门的批准 /依据;
是否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是否构成对大型企业的不合理限制。
三、如本项目实质为 “使用财政资金但按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发包”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而非严格政府采购工程,则直接套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并排除大型企业,可能与《招标投标法》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公平竞争、不得非法限制市场主体”的要求冲突。
四、若确实适用中小企业预留政策,也应明确:
预留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向中小企业分包是否被允许;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业归类、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标准;
提供虚假声明函的责任与核查机制。
我司要求招标人 /代理机构澄清并纠正:
请书面说明:本项目为何认定为 “政府采购工程”?适用哪一条款对“建筑业”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请提供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 “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排除大型企业”的批复/依据。
如无法提供法定依据,请修改招标文件,取消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的排他性表述,或改为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预留方式(如预留一定比例、允许大型企业联合体/分包等)。
明确《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划型依据、审查责任及异议处理机制。
如你方未在法定期限内澄清或坚持该限制条款,我司保留向行政监督部门(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诉的权利。
此致
答: 1、文件依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型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号)。
2、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划型依据 :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三)其他资料”中“2. 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4、 异议处理: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
问题三十三: 关于中小企业政策设置(核心问题)
质疑 1: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门槛却按大企业的水平定——门开了,门槛比门还高,这叫哪门子面向中小企业?
按渝财采购〔
更要命的是:整体面向只是第一道门,第二道门还卡着
质疑
投标人要有
质疑 3:中小企业声明函和5000万业绩,两头根本凑不拢——拿着中小企业的牌照,去筛大企业的家底。
声明函喊企业承诺
质疑 4:上级三令五申公平竞争,民生项目就被这么一路绿灯放行?
答: 1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2、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三十四: 关于业绩要求的质疑
质疑
请明确:含雨污水管网的市政道路工程算不算?厂区管网算不算?供水、燃气、通信管网算不算?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算不算?只带一小段管网的房建工程算不算?人家铜梁别的管网项目都明确回过:除单独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业绩外,含雨污水管网的市政工程均可。请你们也给个同样的明白话,不要留模糊地带,等评标的时候再拿这个卡人。
质疑 2:2021年至今、以竣工为准,窗口卡得太狠。
业绩时间限定 2021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还要以竣工时间为准。在建的不算、刚干完没办竣工的不算,五年窗口再叠5000万门槛,符合条件的单位掰着手指头都数得完。这到底是招投标还是点招?
质疑 3: 业绩证明材料 的认定规则,请一次说全。
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对不上时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那竣工验收证明到底要啥形式?五方签章?盖公章?
质疑 4:分包业绩、专业分包业绩认不认?
以分包、专业分包方式承接的管网工程算不算有效业绩?算的话要补啥子材料?业绩是联合体干的、本项目又不接受联合体,这账咋算?请一并说清楚。
答: 1.①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② 含有 雨污水管网的市政道路工程 或厂区管网或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或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 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 至少 应 包含雨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中水管网其中一项,或雨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中水管网任意两项及以上管网的组合 ,且还需同时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时间及金额要求 。供水、燃气、通信、电力、热力等管网施工业绩不满足要求。
2. 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3.业绩证明材料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 以分包、专业分包方式承接的 雨污 管网工程算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关于项目经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质疑
质疑 1:一级建造师硬性设为资格门槛,再配上5000万项目经理业绩——三条线一绞,筛出来的不就是提前勾兑好的意中人?
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市政二级建造师就能干排水管网项目经理;别个铜梁的项目都只把一级建造师放到商务加分项,不当资格门槛。到你们这里直接卡成资格条件,再配上
质疑 2: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后14天就要办完放弃手续,是不是太霸道了?
招标文件写的是: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质疑 3:养老保险卡2026年4月至9月,新人、新公司咋办?
招标文件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且包含 2026年4月至2026年9月。新入职的、从外省转来的、刚成立的企业,硬是凑不齐这六个月,咋个办?有没有放宽的口子、用啥子材料替代?一句话说清楚,别让人白折腾。
答: 1、①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本项目部分排水管道管径大于1.5米,属于大型工程规模,故项目经理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② 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2.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三十五: 以下问题,请贵单位逐条书面答复,不要拿
一、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身
质疑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是重复计取了?
土石方全费用清单的项目特征白纸黑字写着,综合单价
质疑 2:暂列金额、暂估价全部空白,喊我们啷个填?
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 3:土石方、弃置、拆除路面这几个单价,怕是连本都裹不转。
挖一般土石方 14元/m³、挖沟槽(基坑)土石方24元/m³、余方弃置增运6km才12元/m³、拆除路面26.03元/㎡,项目特征还说这些单价已包含开挖、机械凿打、场内转运、回填碾压、机械进出场费、余方运距2KM内加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干过工程的都晓得,这个价在市场上连成本都不够。请把财政评审依据拿出来:土石比按多少考虑的?开挖方式定的啥子?弃渣场在哪里、渣场费算没有?沿线地勘资料发不发?不把这些说清楚,投标人要么报价必亏,要么报价偏离限价被废,横竖都是死路。
质疑 4:150天干八个点位、四千多米管网,搞得完不?
项目横跨玉泉路、姜水路、龙腾大道、大庙金达路、全蒲路、金地大道、铜合大道八个点位, DN500-2800雨水管网约1700m、DN400-1000污水管网约2800m、DN600-2000雨水管网约300m,还带顶管竖井、钻孔压浆桩、道路拆除恢复。150个日历天,八个作业面轮着转,工期测算依据是啥子?请公布。如果摆明了要赶工,赶工费用咋个补偿,也要说清楚。
答: 1. 未重复计算。
2. 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3.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 量清单 最高限价按财评价执行。
4. 本项目八个点位之间相对独立、互不占压,具备八个作业面同时展开的条件。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条已明确 本工程 报价中已包含按计划工期完成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存在额外赶工费。
问题三十六: 本项目是财政资金
质疑 1:纸质保函的开立人资格,到底卡哪几家?
招标文件要求保函开立人
质疑 2:评标委员会有没有业主代表?有就直说有。
请明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里有没有招标人代表、有几位、咋个回避。莫拿
质疑 3:是不是异地评标?
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主场和副场分别在哪儿,分别多少人?专家从哪个库抽、有没有监督机制,让大家晓得公平性咋个保障。
质疑 4:异常低价评审咋个启动,心里没底。
本项目设不设异常低价警戒线?不设的话,低于成本评审以啥子标准启动?被要求写低价说明的时候,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能不能当成本构成的证明材料?铜梁别的项目都回过话:这些可以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但不能单独作为低价说明的充分依据。请你们也照这个口径明确,别到时候评标现场临时定标准。
质疑 5:电子标格式和招标文件PDF格式对不上,以哪个为准?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格式和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PDF里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喊我们以哪个为准?投标函这类不可修改的部分和能修改的部分是不是分开处理?
质疑 6: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铜生科技有限公司,又是别的项目的招标人,这独立性咋个保证?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铜生科技有限公司,可这家公司自己就是
以上问题,请贵单位逐条书面答复,别用一句
答: 1.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 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3. 是异地评标。
4.本项目 未设置 异常低价警戒线。
5.若出现不一致,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可修改部分内容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可修改部分以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6.依法依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
问题三十七: 1.请招标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将5000万工程整体限定仅中小企业投标的合法性、必要性作出书面说明;
请求删除招标文件中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的排他性资格条款;2.监督部门是否履行了认真审核的责任,还是说存在说不清的东西,假装看不到?
答: 1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2、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三十八: 请招标人 /代理机构就本项目将5000万工程整体限定仅中小企业投标的合法性、必要性作出书面说明;
请求删除招标文件中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的排他性资格条款;
答: 1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2、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三十九:本项目预算 5000万元排水管网工程,招标文件设置资格条件仅允许中小企业投标,大型企业不得参与,该条款违法,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项目金额 5000万元,远超400万元工程限额;排水管网属于市政地下工程,存在基坑、顶管、管线迁改、应急抢险等重大安全风险,项目规模、履约风险与资金体量,不满足整体“适宜由中小企业单独承建”的前提。
政策允许方式:整体项目开放所有企业投标,仅预留 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分包/分标段),而不是全项目禁止大企业参与。
答: 1 、本项目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年版)》编制,招标文件采用整体面向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作修改。
2、业绩要求已作调整,具体详见本补疑部分 。
问题四十: 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6、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是否算有在建?
答: 1、本项目未设置财务要求。
2、 可以。
3、 不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4、 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5、 是异地评标。
6、 算有在建项目。
二、补遗部分:
1、 招标文件部分条款修改如下,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 序号 | 条款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 1个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管网 施工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 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 1个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管网 施工业绩。 注: ①管网施工业绩至少包含雨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中水管网其中一项,或上述任意两项及以上管网的组合。 ②供水、燃气、通信、电力、热力等管网施工业绩不满足要求。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 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 | 5.3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管网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 5.3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管网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注: ①管网施工业绩至少包含雨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中水管网其中一项,或上述任意两项及以上管网的组合。 ②供水、燃气、通信、电力、热力等管网施工业绩不满足要求。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
2、 现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作出如下修改:
修改前: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 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独立法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项目经理资格 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2.1. 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二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3.7款 的要求 (不含投标函部分) 。 编制投标文件时 不得 对第 八 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 。 |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八章 投标文件 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 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 (或盖章) 的须 齐全 , 要求签名的, 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数字证书均可 。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 共同投标协议 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 共同投标协议 以外的 投标文件 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 共同投标协议 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 共同投标协议 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 。 | ||
| 2.1.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其他 实质性要求 | 本次投标不得 存在弄虚作假等 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的 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 00 分) | 1 . 商务评审 20 分 ; 2 . 报价评审 80 分。 | |
| 2.2.2(2) | 商务评审 标准 | 投标人 业绩 |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 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1 年 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 1个 签约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00万元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管网施工业绩 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15 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 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 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 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 料为准。 (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 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 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 | 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 每具有 1 个职称 (或执业)证书,按下列要求评分 : 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 2.5 分。 项目经理:具备 工程类 高 级及以上 职称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 2.5 分。 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证 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 保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特别说明(3)相关要求提供)。 | ||
| 2.2.2( 3 ) | 投标函 部分 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要求签名的, 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数字证书均可 , 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人员 | 《投标函》中填写的项目经理应与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一致。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 投标总报价 |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 应 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 应 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 ( 如有 ) 。 2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 | ||
| 暂定金额 |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 . 投标人 应当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应当 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 2 .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3. 投标人的 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 不得 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如有)。 | ||
| 投标报价 大小写不一致 修正 | 符合第三章 3.评标程序第3.1. 2 项规定。 | ||
| 2.2. 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选项二: 投标总报价 | 进入报价评审的 投标人 的投标总报 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 1- 下浮系数 N ) ,即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 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 4(1) | 允许偏差率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 100%×(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 计算的最终结果 取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 不设偏差范围。 | |||
| 3 | 评标程序 | 方式一: 报价优先方式 1. 初步评审。 按 照第 2.1.1项至第2.1.3项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0 个时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 , 按照商务评审、 投标函部分评审、 报价评审的顺序进行详细评审。 2.投标函部分评审。 按 照 第 2.2.2( 3 )目的规定 ,进行 投标函 部分 评审, 未通过投标函部分 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 进行 后续评审 。 3.报价评审。 按照第 2.2.3项 的规定, 计算评标基准价 ; 并按 照 第 3.2.1( 3 )目 的规定 ,进行 报价 评审 , 计算出报价得分 C ,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 4.商务评审。 对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前 30 个投标文件,按 照 第 2.2.2( 2 )目的规定 ,进行 商务 评审 , 计算出商务得分 B 。与第 30 个投标文件 的报价得分相同的所有投标文件, 全部进入 商务 评审 。 5.汇总得分。 对 商务得分 B 、报价得分 C 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注: 1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对有效投标人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论证 。评标委员会 认为 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 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 2.综合评分 相 等 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 等 的, 以 资格审查标准中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签约合同金额大的 优先; 资格审查标准中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签约合同金额 也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 会 投票 排序。 | |
| 3.2.1(2) | 商务 评审得分 ( B) | 评标标准详见 2.2.2(2) | 商务 评审 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第 2.2. 2(2)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统一进行评分。商务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3 ) | 选项一 : 报价评审 得分 ( C ) | 投标总报价 | 设置 允许偏差范围 的,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 允许偏差范围外, 得零分 ; 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或 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 进入报价评审的 投标人 的投标总报价 , 得 本附表第 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8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1 分,每减少 1%扣 0.5 分 , 扣完为止 。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 取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 =B +C |
修改后: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 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独立法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项目经理资格 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2.1. 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二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3.7款 的要求 (不含投标函部分) 。 编制投标文件时 不得 对第 八 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 。 |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八章 投标文件 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 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 (或盖章) 的须 齐全 , 要求签名的, 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数字证书均可 。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 共同投标协议 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 共同投标协议 以外的 投标文件 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 共同投标协议 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 共同投标协议 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 。 | ||
| 2.1.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其他 实质性要求 | 本次投标不得 存在弄虚作假等 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的 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 00 分) | 1 . 商务评审 10 分 ; 2 . 报价评审 90 分。 | |
| 2.2.2(2) | 商务评审 标准 | 投标人 业绩 |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 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1 年 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每增加 1个 签约合同金额不低于 8 00万元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管网施工业绩 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注: ①管网施工业绩至少包含雨水管网或污水管网或中水管网其中一项,或上述任意两项及以上管网的组合。 ②供水、燃气、通信、电力、热力等管网施工业绩不满足要求。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 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 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 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 料为准。 (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 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
| 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 | 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 每具有 1 个职称 (或执业)证书,按下列要求评分 : 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 2.5 分。 项目经理:具备 工程类 高 级及以上 职称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 2.5 分。 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证 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 保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特别说明(3)相关要求提供)。 | ||
| 2.2.2( 3 ) | 投标函 部分 评审标准 | 投标函部分的签名盖章 |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要求签名的, 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数字证书均可 , 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
| 人员 | 《投标函》中填写的项目经理应与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一致。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 投标总报价 |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 应 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 应 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 ( 如有 ) 。 2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 | ||
| 暂定金额 | 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 . 投标人 应当 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应当 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 2 .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3. 投标人的 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 不得 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如有)。 | ||
| 投标报价 大小写不一致 修正 | 符合第三章 3.评标程序第3.1. 2 项规定。 | ||
| 2.2. 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选项二: 投标总报价 | 进入报价评审的 投标人 的投标总报 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 1- 下浮系数 N ) ,即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 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 4(1) | 允许偏差率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 100%×(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 计算的最终结果 取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 不设偏差范围。 | |||
| 3 | 评标程序 | 方式一: 报价优先方式 1. 初步评审。 按 照第 2.1.1项至第2.1.3项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0 个时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 , 按照商务评审、 投标函部分评审、 报价评审的顺序进行详细评审。 2.投标函部分评审。 按 照 第 2.2.2( 3 )目的规定 ,进行 投标函 部分 评审, 未通过投标函部分 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 进行 后续评审 。 3.报价评审。 按照第 2.2.3项 的规定, 计算评标基准价 ; 并按 照 第 3.2.1( 3 )目 的规定 ,进行 报价 评审 , 计算出报价得分 C ,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 4.商务评审。 对投标报价得分最高的前 30 个投标文件,按 照 第 2.2.2( 2 )目的规定 ,进行 商务 评审 , 计算出商务得分 B 。与第 30 个投标文件 的报价得分相同的所有投标文件, 全部进入 商务 评审 。 5.汇总得分。 对 商务得分 B 、报价得分 C 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注: 1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对有效投标人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论证 。评标委员会 认为 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 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 2.综合评分 相 等 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 等 的, 以 资格审查标准中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签约合同金额大的 优先; 资格审查标准中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签约合同金额 也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 会 投票 排序。 | |
| 3.2.1(2) | 商务 评审得分 ( B) | 评标标准详见 2.2.2(2) | 商务 评审 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第 2.2. 2(2)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统一进行评分。商务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3 ) | 选项一 : 报价评审 得分 ( C ) | 投标总报价 | 设置 允许偏差范围 的,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 允许偏差范围外, 得零分 ; 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或 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 进入报价评审的 投标人 的投标总报价 , 得 本附表第 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9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扣 1 分,每减少 1%扣 0.5 分 , 扣完为止 。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 取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 =B +C |
招标人: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重庆铜生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50022420261013001010101].CQCF
内容提要
铜梁东部片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答疑补遗,涉及业绩要求调整、中小企业投标限制等变更。
关键信息
- 业绩要求调整
- 中小企业投标限制
- 招标文件合规性质疑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级市政建造师
- 5000万管网业绩
- 6个月连续养老保险
- 无联合体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qggzy.com/trade/014001/937d6e4c-b23f-48e4-80bd-6cc42f7d2236?categor…(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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