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学芯片流片委托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开招标光学芯片流片委托加工服务项目,规模60万元,服务期限2年,11月25日截止。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学芯片流片委托加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C202601BA2002672611855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60.0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学芯片流片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F-P腔阵列滤光片三阶段流片工艺开发及制备服务,工作波段为900–1700nm,最终目标为128通道F-P腔阵列。投标人应围绕母模板光刻/刻蚀、纳米压印复制及结构/光谱验证提供完整工艺服务,按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依次实施并通过阶段验收后进入下一阶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F-P腔阵列滤光片三阶段流片工艺开发及制备服务。
2.4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地点: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学芯片流片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学芯片流片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资金、设备及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2025年);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3个月纳税社保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情况,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下同)“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查询指南: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在“全文搜索”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姓名进行查询】(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本文中网页截图均按此要求。代理机构需于开标日查询核验并打印,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截图,如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代理机构需于开标日查询核验并打印。)】
3.3.3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代理机构需于开标日查询核验并打印。)
3.3.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行贿供应商名单且未在禁入期限内及未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投标人名单中。(投标人提供后附格式的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并提交《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查询记录表》;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代理机构需于开标日查询核验并打印;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该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如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明确联合体相关要求)。
注:以上第3.3.1、3.3.2、3.3.3、3.4.1条查询,以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的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11月05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11月12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4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5.1付款后,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支付记录,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无误后,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460206进行咨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解密方式:集中解密。项目经理点击“一键解密”由平台服务器自动解密。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
6.3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标书费0元/标包(或项目)。
7.2潜在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7.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4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致:(招标人名称)
1.我方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没有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2.我方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没有在 “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我方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没有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没有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我方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响应资格)。
6.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郑州烟草研究院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7.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8.我方不存在以 “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况。
9.我方非联合体响应(适用不允许联合体响应的项目);我方承诺成交后不转包。
10.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1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中选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响应、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2.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
联系人:范子彦
电话: 0371-67672710
电子邮件: 376213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1009室
联系人:王江博
电话: 0371-86610696
电子邮件:gdglzbdl@126.com
202611041017371460287012537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开招标光学芯片流片委托加工服务项目,规模60万元,服务期限2年,11月25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60万元,服务期限2年,11月25日截止,资格要求严格,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资金、设备及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cgjy.tobacco.com.cn/zcfwzb/87224.j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