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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出让人为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出让方式为网上挂牌,起始价为848万元,拟出让年限14.72年,竞买人需满足独立法人、无严重违法记录等条件。

招标公告甘肃省水利工程截止 2026-10-20 17: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投标截止2026-10-20 17:00
开标时间2026-11-04 08:30:00
所属地区甘肃省 · 嘉峪关市
采购人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848元
中标人甘肃岩泓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01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14.72年
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五一南路1377号
项目联系人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7-6306239

公告正文

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嘉矿挂告字〔 2026 〕 2 号)

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砂石矿产合理开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对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甘肃省嘉峪关市五一南路 1377 号

名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场所: https://sjfz.ggzyjy.gansu.gov.cn:19004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矿种:建筑用砂岩矿

地理位置:位于嘉峪关市 294°方位直距约25km处的木兰城北西侧,行政区划隶属嘉峪关市峪泉镇管辖。

面积: 0.5066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414513.80 33416038.50

2, 4414673.20 33416103.00

3, 4415169.40 33415850.00

4, 4415168.60 33415201.50

5, 4414887.50 33415112.80

6, 4414513.80 33415443.80

开采标高: 2045米至1960米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 464.9万立方米,可采储量441.66万立方米。

设计生产规模: 30万立方米/年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拟出让年限: 14.72年(最终以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与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为准)

起始价: 848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2. 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 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经营异常名录 ”“ 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

5.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与能力。

7.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开立银行担保保函,并在保函中明确“因如下任意情形且被保证人已无力承担责任的,受益人可向开立保函银行主张保函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经出让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在出让活动中存在串通报价、恶意竞价、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竞买人需确保开立的银行担保保函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立保函银行应当确保担保保函相关信息在银行主页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查询,确保保函信息真实有效。

8.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开立银行出具的300万元担保保函,保函期限为6个月。保函受益人为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收取银行担保保函。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由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退保手续,竞得人在与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缴纳采矿权成交价和公告提出的其他费用后办理退保手续。

9.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

20 2 6 年 9 月 3 日 8:30 至 20 2 6 年 10 月 20 日 17 : 00 。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 2 6 年 9 月 3 日 8:30 至 20 2 6 年 10 月 20 日 17 : 00 。

2.报名方式

( 1)用户注册。意向竞买人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点击 “交易一网通办”选择“投标人”后,点击“交易主体注册”进行注册,默认用户名为注册的手机号;如意向竞买人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可在“交易一网通办”栏目下的“数字证书CA办理”中办理。

( 2)登记报名。意向竞买人可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中 “交易一网通办”栏目选择“一网通办系统”,使用注册用户名(手机号)登录后点击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网通办”系统(网址: https://sjfz.ggzyjy.gansu.gov.cn:19004 )进行报名。

( 3)获取《出让文件》。 20 2 6 年 9 月 3 日 8:30 至 20 2 6 年 10 月 20 日 17 : 00 。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gzyjypt.com.cn/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的 “数据一网共享”中选择“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

3.报名资料

(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 3)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 4)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 5)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投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投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

( 6)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第4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经营异常名录 ”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导航”栏目“信用中国(甘肃)”子网页“信用服务”栏目查询;

( 7)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 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须按照公告文件中载明的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 “交易一网通办”栏目选择“一网通办系统”,使用注册用户名(手机号)登录后点击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进行报名。点击进入“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登记,并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 PDF 格式)。超过报名时间提交的报名材料,系统不予接受。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和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 20 2 6 年 9 月 3 日 8:30 至 20 2 6 年 10 月 20 日 17 : 00 。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 “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六、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 挂牌报价时间: 20 2 6 年 10 月 21 日 8:30 至 20 2 6 年 11 月 4 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 20 2 6 年 11 月 4 日 10:00 开始。

2. 竞买人可用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网通办系统”,点击进入“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本次交易只接受企业登录 “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的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加价幅度为 1 万元或 1 万元的正整数倍,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到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向保函开立银行兑付银行担保保函。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

七、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收益,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向保函开立银行兑付银行担保保函。同时,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八、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得人应按照《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需依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 2023〕10号)《甘肃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相关要求,及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待完成出让收益缴纳后,需持相关凭证到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 .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3 .竞买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用户名和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网上交易时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

4 .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 1)因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 2)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5 .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 .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开发步伐。

7 .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以最终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与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为准确定。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8. 竞得人除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外,还需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 3 万元。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的,表明其对上述事项已全面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处理上述事项的意见。

9. 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10 . 竞得人不依法履行矿区生态修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 1 .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及当地政府。

1 2 .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经济风险。

1 3 .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成交价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开立保函的银行兑付保函、在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差额,扣除已兑付银行保函之外的部分作出行政决定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 0937- 6306239 。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评估。

3. 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5095418616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0937- 6306239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

202 6 年 9 月 2 日

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嘉矿挂公示〔 2026〕 2 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及进一步完善勘查开采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对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挂牌出让结果予以公示。

一、中标人 /竞得人

名称:甘肃岩泓商贸有限公司

场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南滨河路 107号金港糖酒市场二楼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103MAE27RYE7W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 6 年 11 月 4 日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甘肃省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

矿种:建筑用砂岩矿

地理位置:位于嘉峪关市 294°方位直距约25km处的木兰城北西侧,行政区划隶属嘉峪关市峪泉镇管辖。

面积: 0.5066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414513.80 33416038.50

2, 4414673.20 33416103.00

3, 4415169.40 33415850.00

4, 4415168.60 33415201.50

5, 4414887.50 33415112.80

6, 4414513.80 33415443.80

开采标高: 2045米至1960米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 464.9万立方米,可采储量441.66万立方米。

设计生产规模: 30万立方米/年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拟出让年限: 14.72年(最终以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与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为准)

起始价: 848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 1901 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生效后,按《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法规的规定,持相关资料向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 202 6 年 11 月 5 日至 202 6 年 11 月 18 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采矿权有异议,请于 202 6 年 11 月 18 日 18: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937- 6306239

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五一南路 1377 号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甘肃朗睿格拍卖有限公司

202 6 年 11 月 4 日

内容提要

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二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出让人为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出让方式为网上挂牌,起始价为848万元,拟出让年限14.72年,竞买人需满足独立法人、无严重违法记录等条件。

关键信息

  • 出让人: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五一南路1377号
  •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起始价848万元
  • 期限:14.72年,最终以评审方案为准
  • 竞买人资质:独立法人,无严重违法记录,需具备经济实力与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独立法人
  • 无严重违法记录
  • 无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
  • 无严重失信主体

原始公告:https://sjfz.ggzyjy.gansu.gov.cn:19002/#/details-process?params=H4sIAC8k62oC%2Fz…(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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