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6-TJXQ-ZF146)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178.409369万元,分3包(杨柳青、张家窝、西青开发区大队),2026-11-18 14:00在天津河东区开标,服务期2026-12-03至2027-12-02。
公告正文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6-TJXQ-ZF14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6-TJXQ-ZF146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409369万元
最高限价:178.409369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43.368659 | 43.368659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杨柳青大队 |
| 第2包 | 是 | 43.368659 | 43.368659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张家窝大队 |
| 第3包 | 是 | 91.672051 | 91.67205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西青开发区大队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03日至2027年12月02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实时查询为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4日到 202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方式:1.现场发售。2.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6-TJXQ-ZF146)(第X包)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报名,并致电022-84313819-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开评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开评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联系方式:022-2793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路章海、宋斐、戈佳
电话:022-8431381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内容提要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管支队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预算178.409369万元,分3包(杨柳青、张家窝、西青开发区大队),2026-11-18 14:00在天津河东区开标,服务期2026-12-03至2027-12-02。
关键信息
- 预算及最高限价178.409369万元,分3个包
- 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11-18 14:00
- 获取文件2026-11-04至11-11,售价500元
- 合同履行期2026-12-03至2027-12-0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需中小企业声明函
- 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原始公告:https://ggzy.zwfwb.tj.gov.cn/p54/1791758.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