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五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周边附属管渠工程(EPC)公开招标公告
休宁县五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周边附属管渠工程(EPC)公开招标,预算12806414.12元,计划工期220日历天,投标截止2026-11-25 09:00,开标同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县五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 周边附属管渠工程( EPC)已由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宁县发展改革委备案表》(休发改备字〔 2026〕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恒宁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休宁县恒宁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五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周边附属管渠工程(EPC);
2.2项目编号: HJXGC2026G051;
2.3建设地点:休宁县五城镇;
2.4建设规模:五城镇周边附属管渠工程新建动力 +重力管网,沿途接入龙湾村、以及金竹村等污水,新建 DN150压力管约 4.66 公里, DN200-DN400污水支干管约4 公里,同步建设污水提升泵站 5座,污水预沉淀池5座,污水井226座,道路恢复等其他配套市政设施;本项目投资约1281万元;
2.5计划工期: 2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图审4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
( 2)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 3)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经审批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其他相关服务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2.7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1)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 2 )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材料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 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2.9合同估算价: 12806414.12元(其中工程设计费20万元,建安工程费用12606414.12元);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EPC ;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采用 □ 不采用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第 ①、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第③项条件:
①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员担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4)其他: /
3.4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3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 4 )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6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 ①安徽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 3 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 3 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 3 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
②对于安徽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 3.4 信誉要求的( 1 ) - ( 6 )项进行评审。其中第( 1 )( 2 )( 3 )( 4 )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5 )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计算。( 1 ) - ( 5 )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安徽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④ 以上投标人信誉要求仅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评审。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3.5.2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需要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5.4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3.5.5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4条信用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 CA锁添加或通过标证通扫码添加,否则后果自负。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
(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2)其他要求: / 。
4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 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 7 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 ( http://ggzy.huangshan.gov.cn ) 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方下载,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 QQ 群 172359788 ,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 是。 □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 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 4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8.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服务指南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分中心第 / 开标室(地址: /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休宁县恒宁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0559-751835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共和街 104号
项目负责人:陈辰、程鹏
电话: 18605620108
电子邮件: /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
11. 2 异议联系方式
11. 2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休宁县恒宁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休宁县五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丁先生
联系电话: 0559-7518352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
11. 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辰、程鹏
联系电话: 18605620108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共和街 104号
12.监督
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 0559-7519315
地址:休宁县书院路 9 号政府大楼 9 楼
2026 年 11 月 4 日
内容提要
休宁县五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周边附属管渠工程(EPC)公开招标,预算12806414.12元,计划工期220日历天,投标截止2026-11-25 09:00,开标同时间。
关键信息
- 预算12806414.12元
- 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 投标截止2026-11-25 09:00
- 采用EPC模式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信用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
原始公告:https://ggzy.ah.gov.cn/jsgc/newDetail?guid=0f09cdc7-4caf-4eb5-9eec-ec4f15ce9e6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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